留言板 人防辦是管什么的?詳細點,謝謝! 向魯青 這位網友您好,感謝您對人防工作的關注!青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人民防空的政府規章并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市人防建設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三)組織全市人防工程建設。負責人防工程報廢、拆除和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易地建設費的審核、審(報)批;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四)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計劃;負責擬定全市人民防空人口疏散體系建設規劃、警報系統建設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五)負責市級人防信息化平臺及通信警報的建設與管理。(六)負責本級人防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區(市)人防指揮所建設與管理。(七)負責群眾防空組織的組建和訓練。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八)戰時組織人民群眾進行防空襲斗爭,消除空襲后果。(九)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工作。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及群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十)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國家、省、市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編制全市人防經費預決算。(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謝謝! 留言板 銀川西路7號的"中海銀海一號"小區地下負二層車庫有人說是人防工程,購買了此車位,以后政府需要用時可能會被收回,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業主花的購置費其不付之東流?開發商有這個權收費嗎? 向魯青 這位網友您好!感謝您對人防工作的支持!“銀海一號”小區地下負二層是防空地下室,其戰時功能設計為人員和物資掩蔽、平時功能設計為停車庫。回答您的問題,應先明確小區內人防工程產權、使用權等方面的內容。一是人防工程的產權問題?!度朔婪ā返?條規定:“人民防空是國防的組成部分”;國家四部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4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屬于國防工程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國家人防辦、國有資產管理局《人防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第2條:“人防國有資產是國防資產組成部分”,通過上述法律法規可以看出,人民防空工程應屬國防資產。而國防資產在《國防法》第37條和《物權法》第52條都有明確規定:“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人防工程產權應歸國家所有。二是人防工程的使用權問題?!度朔婪ā返?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支持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绷頁宜牟课度嗣穹揽展こ探ㄔO管理規定》第51條:“按照規定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單列,所需資金由建設單位籌措,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依據上述規定,小區內的防空地下室投資人和平時使用權人應是建設單位(即開發商),其依法享有人防工程平時的使用權和由此帶來的收益。綜上所述,開發商無權出售做為國防資產的防空地下室產權,但在不影響防空地下室防空效能的前提下,其可以轉讓或對外租賃人防工程的平時使用權,并享受收益。 再來回答您說的政府需要用時收回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48條規定:“國家根據動員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組織和個人的設施設備、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國家四部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由單位、個人投資建設的防空地下室,平時由投資者或使用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維護、管理和使用,戰時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使用?!庇纱丝梢?,國家將在戰爭動員時以合法途徑收回人防工程的平時使用權,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不會出現您所說的根據政府需要而無故收回的情況。 留言板 災難發生交通堵塞。沒死在家里死在路上。 向魯青 這位網友你好!災害發生時保持冷靜,重要遵循下列原則和方法:1、 原則:未雨綢繆、全力以赴、積極應對、全面動員、靈活指揮 2、 應急預案:各急救單位應當未雨綢繆,有針對性地制定各種應給預案。包括交通癱瘓情況下的急救工作應急預案、電力通訊中斷應急預案、地震救援應急預案等等,一旦發生各種突發情況,立即啟動預案方能有條不紊、迅速有效的應對各種突發性自然災害。 3、 交通工具:平時儲備、及時投入;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可以考慮的交通工具:四輪驅動越野救護車、直升飛機、電動雪橇、(舟船)等等。 4、 人員設備:人員設備平時儲備,及時投入;包括雨具、防滑除障工具等等;必要時增加每單元出診人數。 5、 急救交通:第一時間打開各急救站、網絡醫院的急救通道。迅速有效地降低惡劣災害對急救反應時間的影響。 6、 情況掌握:災害造成的災害程度、局部交通、可能造成的煤水電、通訊、發病種類人數預計等情況要及時掌握,做好應急子預案。 7、 資源動用:各類各級醫療機構的急救投入??梢酝ㄟ^電話、傳真、電臺、電視臺等方式發布緊急通知,內容應包括:要求各級醫療機構24開診、做好急救準備、向急救中心上報聯系電話等。 8、 指揮升級:及時上報,指揮升級,以能夠動員社會力量投入。急救組織管理機構(尤其是各級應急領導辦公室)對于重大事故或災害的急救組織工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必須依靠在政府領導下的各部門協作配合。當發生重大災傷事故時對急救工作進行決策指導,必要時全社會力量進行全局性指揮是十分必要的。 9、 尋求支援:針對出現和可能出現的交通阻礙、燃油不足、社會秩序、急救通道清理等問題及時應對,必要時尋求公安、軍隊、城建、環衛、企業的支援。 10、 社會介入:發生自然災害時,全社會對急救工作的支持是極為必要的。如環衛、交通部門應把保障各急救站、網絡醫院的急救通道暢通列為重點。 11、 媒體支持:及時并充分利用各種有效媒體,采用公告、命令、動員、宣傳等方式對社會進行公告預計惡劣自然災害對急救工作的影響、動員全社會醫療資源、通告目前急救工作狀況等等。目的是迅速組織急救力量、引起社會重視、取得社會理解和關注、穩定社會情緒等。 12、 后勤保證:充分的后勤保障至為重要,必須組織力量在人員、設備、藥品、器械、車輛等方面為急救工作提供用力的支持和保障。 謝謝! 留言板 現在建設項目地下室有的審批建人防工程,有的不建人防工程,有的批得大,有的批得小,據說找到關系就可少批人防工程,可節約一大批資金?,F在人防工程審批標準什么?人防辦是否可將人防審批的標準對外公示,便于大家互相監督?也避免審批中的暗箱操作。 向魯青 這位網友您好!根據法律法規,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須結合地面建筑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地質、地形和法規規定的其他因素不宜修建的,應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由人防部門統一組織易地建設。審批防空地下室建設標準,國家法律法規都有明確的規定,如面積大小是結合地面建筑總面積或首層建筑面積來確定的,具體的標準在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和市人防辦的門戶網站上都有公示。另外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批準減免應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和易地建設費,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護標準。”如您發現確有違規項目,請依法到相關部門投訴舉報,謝謝。 愛上月亮的豬 平時和戰時警報信號有何區別?聽到警報信號居民應采取什么行動 向魯青 這位網友您好!全國統一規定的防空警報信號分為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三遍為一個周期,特點是間隔長)、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為一個周期,特點是間隔短)和解除警報(長鳴三分鐘,特點是無間隔)三種。山東省統一規定的災情警報信號(鳴15秒,停10秒,再鳴5秒,停10秒,反復三遍為一個周期,特點是間隔相同)。為解決警報信號辯別難的問題,我們正在對全市的固定防空警報器進行改造和更換。目前,全市電聲警報器占有率已達到70%,采取語音配合播報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告知防空防災信息及應對措施,謝謝! 留言板 為什么龍山商場的那多人都得換地方走,你們知道不知道內情,那兒的經理從來見不到他來,卡攤費要多錢是多錢,沒個定數,你們查查問問卡了多少攤就知道,他孩子在美國上學,又買了兩套大房子,他兩口子有幾個錢,還抽軟中華,他哪有心思下來看看商場怎么樣,現在都空攤20多個了,商場成天連個人都沒有,他把這來搞垮了,我們的攤以后怎么辦,你們政府這個事查查管管吧。 向魯青 這位網友您好。感謝您對人防工作的關注和關心。您反映龍山商業街有少量空著的攤位和顧客少等情況,我們基本了解,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這些年來,由于青島市多個商業中心的形成和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東移,本市西部的商業氛圍一直偏淡。曾經是全國最早也是最大的人防平戰結合項目—人防龍山地下商業街,同樣受到了較大影響,經受著嚴峻的挑戰。但作為被市政府命名的首條商業專業服飾特色街,堅持經營特色,以較低的租賃價格、安全的經營環境和優質的服務,贏得了相當的經營和消費者的青睞。 隨著青島市及市南區加大對西部經濟振興方案的逐步實施,市人防辦也正在著手對龍山商業街整體業態定位、業態組合、商場布局、市場營銷、管理模式、基礎設施和配套項目等方面進行整體規劃,在充分調研和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力爭盡快實施建設計劃,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休閑、購物的好去處,為島城的經濟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您說的“卡攤”問題,龍山商業街攤位不允許擅自轉讓,因此不存在轉讓費的問題。根據龍山商業街與業戶簽訂的《租賃合同》第六條第七款規定:租賃期內,租賃業戶要求退租的,要書面寫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須向商業街支付違約金后,方可退租和再對外出租。 您反映人問題需要我們下線了解核實后給予回復。歡迎您對人防工作的關心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