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活動期能否結婚?
時間:2011-12-29來源:青島健康醫(yī)療頻道
在肺結核活動期間,患者需要克分休息、及時治療和增加營養(yǎng),才能使病灶逐漸吸收好轉。如果活動期結婚,會帶來下面五方面的危害:
(1)會將病傳染給對方。
(2)新婚時,情緒興奮,容易疲勞,會使病情加重,尤其是女性患者。
(3)妊娠對肺結核不利,婚后懷孕,可使身體各旺器負擔加重,早期汪娠反應可影響營養(yǎng)的供應,隨著胎兒的長大,母體對營養(yǎng)的需要量也增多,更會降低抵抗力。
(4)分娩時,對肺結核也有影響,如產后腹壓突然下降,肺部擴張,都可成為原來已經靜止或愈合的病灶再次發(fā)作的誘因。
(5)對優(yōu)生有害,比如抗結核藥物鏈霉素等可通過胎盤引起胎兒中毒,導致新生兒耳聾或平衡失調。所以,處在肺結核活動期的男女青年不宜結婚。
目前有大量的抗結核特效藥(如鏈昌素、異煙餅、對氨基水楊酸鈉、利福平等),可使大部分新發(fā)病的患者經過半年到1年半時間的治療而痊愈,而且復發(fā)率也很低。因此,患有肺結核的青年應該早期治療。一蹬在結核治愈后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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