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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開發區全國首例撞限房過期兩年 隆基花園小區的“撞限房”在開發區并不算是個案。早在2009年,青島開發區阿里山小區部分房子就先于全國其他地方,率先撞“限”。如今,阿里山小區“撞限”過去兩年了,開發區紫金山小區的部分樓座也進入“撞限”倒計時。 開發區為啥頻現 “撞限房”?記者了解到,作為國務院最早批準成立的14個經濟開發區之一,1989年,由于當時尚無政策可依,開發區在國有土地使用 阿里山小區 全國首例“撞限房” 至今未有解決方法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開發區阿里山路上的阿里山小區,如今距2009年該小區首批住宅用地使用權撞“限”已過去了兩年,小區居民至今仍未等到合理的解決方法。但與兩年前不同,如今的阿里山小區非常安靜,已全然感覺不到當初的不安氛圍。小區153號樓的住戶梅先生自稱已淡定了很多,“涉及這么多居民,總會有個說法吧?” 作為開發區最早開發的房產之一,阿里山小區占據了較好的地理位置,緊鄰當地最好的黃浦江路小學、香江路小學以及開發區第一人民醫院。“2002年前后,很多鄰居都以不錯的價錢將房子售出。但到了2007年,這里的房子就不太好賣了。”居民范先生說,除了房屋交易,小區居民還有其他困擾。一位鄰居曾拿房產證去銀行抵押,得到的答復是,對土地使用年限快到期的房子,銀行無法放款。 據記者了解,阿里山小區目前所有住宅樓均建于1992至1994年期間,開發商是青島廣廈房地產實業總公司。買房子時,范先生的父母都知道20年期限的事,但沒有太當回事,范先生的解釋是:“當時個人買房剛剛開始,這方面的知識肯定是欠缺的,況且整個小區都是這樣,也就沒多想。” 紫金山小區 明年就“撞限” 居民仍舊很淡定 位于黃島區紫金山路上的紫金山小區是個好地方,四通八達、生活方便。2008年,市民張女士以每平方米4600元的價格在這個小區買下了一套屋子,當時的她對土地使用權將在幾年內到期并不介意。但一年后,阿里山小區土地使用權“撞限”的事情給張女士敲了警鐘。2010年借著辦《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機會,她搞清楚了自己家的屋子明確 “撞限”日——2012年7月22日。 屋子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怎么辦?有沒有辦法續上?張女士想和四周鄰居“合計”一下,打聽的結果卻令她大吃一驚:一棟樓上鄰居中,各戶的土地使用權也各有不同,有20年的,也有50年的。“問起土地使用權的事情,大家都說不太清楚,只知道剛搬進來的時候就是這樣。”張女士說,不過,大家都很看得開,阿里山小區早都那樣了,人家不是該怎么過還怎么過嗎? “我們這一片有500來戶土地年限到期的,還是該住的住,該賣的賣。總體來說,房價能受點影響,賣起來有點難度,但只要價格便宜點,照樣賣。”物業工作人員說,政策沒下來,誰也不好說到底怎么樣,老百姓相信國家會出臺一個合理的政策。 “撞限房”低價也賣不動 市場觀察 “紫金山小區由多個開發商在不同時間段里拿地后,陸續開發而成,產權期限從20年、50年到70年都有。”開發區某房產中介負責人劉經理告訴記者,“撞限房”沒給居民正常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房屋買賣過戶正常,房價也沒有受到特別影響。 不過,劉經理也坦承,在離紫金山小區不遠的“撞限”小區阿里山小區,二手房交易還是受到了不小的影響。根據統計,2009年年中“撞限”以后,阿里山小區的二手房交易量呈下滑態勢,到2010年,在他所在的中介公司4家門店中,成交的阿里山小區房屋僅兩套,而與之不遠的不受“撞限”困擾的老官廳小區同期的成交量為20套,“撞限”影響可見一斑。 “土地使用權到期最主要的影響是不能貸款了,這就足以打掉大多數人的購買力,還有就是土地使用權續期政策的不確定性引起買賣雙方的觀望。”劉經理分析說,相信續期政策出臺后,阿里山小區的交易量會有一個反彈。 “撞限”居民5071戶 數據 從阿里山小區到紫金山小區,再到如今的隆基花園小區,開發區為什么會有這么多 “撞限”房,它們的未來又將如何? 作為國務院最早批準成立的14個經濟開發區之一,1989年,由于當時尚無政策可依,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上,作出今天看來仍舊大膽的嘗試:對以阿里山小區為主的部分住宅用地使用權,設定20年和30年不等的期限。一年后,即1990年5月19日,《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發布,規定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讓最高年限為70年。 據了解,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自成立以來,包括阿里山小區在內的出讓20年、30年使用年限的住宅出讓用地共計41宗,總用地面積667.5畝,業主總數為5071戶。其中,土地使用年限為20年的共33宗,總用地面積540.7畝,業主總數為4422戶,此外,還有土地使用年限為30年和35年的出讓土地8宗。 還在等待國家政策 政府說法 開發區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與網民在線交流時曾表示,《物權法》中未對土地使用權續期應有償還是無償做進一步說明,且國家也尚未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作為登記的參考依據,造成了“撞限”小區目前的“困局”。為了最大化保障此類業主的利益,解決房屋所有者的燃眉之急,開發區國土資源局已就該類問題請示上級部門,希望能盡快尋求到妥善的解決方案,待明確辦理意見后,將抓緊時間為用戶辦理延期手續。開發區房產交易中心的有關負責人也表示,開發區的“撞限房”可住可賣,并不影響上市交易。(記者 劉海龍) 深圳破冰“地價三五折”續期 新聞鏈接 建于1981年、土地使用權只有20年的深圳國際商業大廈的土地使用權于2001年屆滿,大廈的業主們以當年基準地35%的標準,對土地使用權成功續期。深圳市國土房產評估發展中心副主任羅平表示,2004年深圳市出臺《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為這類土地使用權提前屆滿的房屋找到了出路。 根據1981年12月公布的《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商業用地為20年使用期,工業用地為30年使用期,住宅為50年使用期。深圳市國土房管局一位人士透露,他們在做2006年至2020年深圳土地總體規劃時曾經統計,將在此期間到期的工業用地面積約為3平方公里。 深圳國際商業大廈最初續期是根據當年基準地價100%補足,可以延長至國家約定的最高年限,即從20年延長至40年。由于需要百分百補交地價,業主續期積極性不高。2004年,深圳出臺《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這個不足1000字的文件為眾多舊樓續期找到出路。該文件規定,土地使用權在屆滿或即將屆滿的一年內,可以到房管局申請續期,按照當年基準地價的35%繳土地出讓金。“地價三五折”由此成為深圳市解決土地使用權提前到期的一個“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