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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額提至15萬參保 補貼漲到200元 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非從業人員的住院醫療費超過兩萬元,不管在什么級別醫院治療,報銷比例統一為85%。昨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提高城鎮居民的醫保水平,參保補貼從每人每年120元提高至200元,最高支付限額則從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 補助全面提高到200元 根據衛生部新醫改要求,今年我市對七區五市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據了解,我市醫療保險已經實現全市統籌,因此參保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和待遇標準也逐步統一。2012年度,七區五市參保居民的個人繳費按統一的標準執行,即大學生和少年兒童每人每年40元,老年居民300元,重度殘疾人150元,城鎮非從業人員720元。在此基礎上,財政將為每名參保人補助200元保險費。統一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以后,五市參保居民的各項醫療保障待遇與七區完全一致。以后年度的個人繳費標準,將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適當調整提高。 基本藥物報銷比例再提 從今年10月1日起,參保居民的醫療保障水平再一次提高。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城鎮非從業人員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 (五市可選擇鎮衛生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1200元以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由原來的40%調整為50%,其中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再提高10個百分點。 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城鎮非從業人員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統籌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達到75%,在定點醫院達到65%,但超過病種限額標準以上部分不予支付。 最高支付限額增加3萬元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10月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此外,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非從業人員的住院醫療費,各統籌分檔支付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具體報銷比例為: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65%,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7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70%,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8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75%,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85%;2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醫療機構級別,統一支付85%。 參保繳費手續可就近辦 根據相關規定,居民醫保實行集中繳費期交費: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非從業人員以及少年兒童集中繳費期為每年10月、11月和12月,保險年度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學生繳費期為每年9月、10月,保險年度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目前大學生已經進入集中繳費期。 老年居民、重殘人員、非從業人員、未入學或未入托幼機構少年兒童,就近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繳納;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冊學生兒童由所在學校、托幼機構負責代收醫療保險費。續保繳費時,應攜帶市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 “青島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卡”。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居民,一定要及時足額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以確保自己的醫療保險待遇不受影響。詳情可撥打民生服務熱線12333咨詢。 簽約社區可選家庭醫生 參保人可本著就近、方便的原則,自主選擇一家具備相應資質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本人的門診定點單位(以下簡稱“醫保社區定點單位”),并與之簽訂服務協議。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時,明確一個相對固定的醫生,作為自己的醫保家庭醫生。參保人應全面了解醫保社區定點單位及其家庭醫生所應承擔的義務,了解自己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注意的事項。服務協議期限為一年,期滿可續簽或轉簽。因特殊情況需提前變更定點單位的,應在期滿一個季度后再行辦理變更手續。(記者 陳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