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人 穩就業20條政策最全合集奉上!快來查漏
青島新聞網4月14日訊(記者 丁淑華)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穩定就業局勢,近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出臺《關于貫徹青政發〔2020〕6號文件加快落實穩就業政策的通知》(青人社發〔2020〕10號),重新梳理了青島市為應對疫情影響,解決企業資金周轉難、穩崗壓力大等突出矛盾所出臺的20條穩就業政策,并對有關政策制定了實施細則。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處0532—83668932
第三項政策: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青島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間復工并新吸納就業、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新吸納就業人員,須簽訂勞動合同前半年內在補貼申報企業無辦理就業登記 (備案)或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補貼標準:根據符合條件的企業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間新吸納就業的人數,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申報流程: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報實行“零跑腿”,全程通過網上辦理。企業登錄青島就業網,依次點擊“我要辦事--單位業務--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憑賬戶和密碼登陸,根據提示填報申請信息,點擊提交。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處0532—83668932
第四項政策:稅收優惠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的納稅人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稅,截止日期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為準。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有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3個月。
咨詢電話: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0532-12366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援助處 0532-83668928
第六項政策: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此外,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的,還可享受崗位補貼。
補貼標準:1.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繳費比例,給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和200元/月崗位補貼。2.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補貼標準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給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為1年。同一勞動者被多個用人單位招用的,補貼期限累計計算。
申報流程:實行“零跑腿”,全程網上辦理。申請人登錄青島就業網,依次點擊“網上辦事-單位業務-單位招用-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模塊,憑單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按照系統提示進行信息錄入,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承諾并掃描上傳所需材料。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處0532-83668967
第七項政策,延長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
對我市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
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
申報流程:延長期限期間的補貼自動延期,無需個人重新申請。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援助處 0532-83668928
第八項政策,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從事靈活性就業并按規定進行靈活就業登記,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申報流程:個人登錄青島就業網,依次點擊“我要辦事—個人業務—靈活就業登記及社保補貼申請”,憑賬戶和密碼登陸,按系統提示填報申請信息,對申報信息真實性做出承諾,點擊“提交”。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援助處 0532-83668928
第九項政策,就業見習補貼
將派遣期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對我市經認定的見習基地,組織派遣期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周歲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可按規定申領享受就業見習補貼。其中,派遣期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是指,未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登記就業(含簽約就業、勞動合同就業、靈活就業),且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未辦理過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16-24周歲失業青年,是指年滿16-24周歲(含本數)且在青島行政區域內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補貼標準:由見習基地注冊登記地區(市)按照見習期間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見習基地就業見習補貼。其中,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70%以上的,見習補貼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對近三年每年度見習人員30人以上且見習期滿留用率70%以上的,見習補貼標準可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其他事項:見習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后,第4個月起見習基地可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至見習協議規定的見習期滿。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
咨詢電話:青島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0532-66711836
第十項政策,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享受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申報流程。延長期限期間的補貼自動延期,無需個人重新申請。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援助處 0532—83668928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援助處0532-83668928
第十二項政策,延長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限
對2019年12月及以后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需個人重新申請。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援助處0532-83668928
第十三項政策,勞務合作站、返鄉創業服務站獎補
各區(市)依托具有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第三方在本市外設立、經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勞務合作站、返鄉創業服務站。
獎補標準
各區(市)可根據勞務合作站為我市用人單位輸送務工人員數量、引進返鄉創業人員等服務效果等服務效果,分別給予勞務合作站、返鄉創業服務站一定獎補,獎補標準由各區(市)確定。
咨詢電話
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市場服務處0532-83668005
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處 0532-83668967
第十四項政策,創業擔保貸款
對法定勞動年齡內創業者,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創辦各類創業實體(含社會團體、事務所等),持有有效注冊登記證明,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其中,創辦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創業實體的創業者,參照創辦企業申領程序進行受理審核。
從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下列人員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1)大中專畢業生;(2)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3)登記失業人員;(4)返鄉農民工;(5)未就業軍隊退役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未就業隨軍家屬;(6)本市戶籍化解過剩產能企業所涉及的分流職工、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符合條件的網絡商戶;(7)家庭服務機構創辦者;(8)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失地農民;(9)在本市用人單位連續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創辦創業實體后6個月內與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10)本市戶籍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解聘備案的人員。
貸款額度
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可申請最高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由經辦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銀行會同擔保機構根據申請人從事行業、經營狀況、還款能力、吸納就業人數、項目評估和反擔保等情況確定。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2017年12月31日前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創業者,按期還本付息后可申請剩余期限的再次貸款,但貸款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貸款額度在15萬元以上的,至少吸納1名本市戶籍城鄉登記失業人員或高校畢業生就業;貸款額度在30萬元以上的,至少吸納2名本市戶籍城鄉登記失業人員或高校畢業生就業;企業(單位)須與吸納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且合伙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的,按照每個創業主體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標準,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人、組織成員須為青人社規〔2018〕8號文件、青人社規〔2019〕11號文件確定的申領創業擔保貸款人員范圍。
申報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2.退役軍人提供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自謀職業證,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休學創業大學生提供學生證。
申報流程
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辦理:1.網上辦理。申請人登錄青島就業網,依次點擊“網上辦事-個人業務-創業扶持-創業擔保貸款申報”模塊,憑個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由申請人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承諾。信息錄入確認無誤后按系統提示掃描上傳所需材料。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辦理。
咨詢電話
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處0532-83668967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處 0532-8366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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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項政策,一次性創業補貼
法定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解聘備案人員以及在本市用人單位連續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且創辦創業實體后6個月內與原單位辦理解聘備案、將就業及社保關系轉移至申領補貼創業實體的人員,可按規定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同一個創業實體(以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為準,下同)或同一個創業者只能享受一次。其中,對創辦小微企業的,人員范圍擴大到法定勞動年齡內各類人員。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應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創業實體,須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創業者應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申領補貼人員,須為創業實體的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補貼標準: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1萬元,其中,對創辦小微企業的創業者,補貼標準提高到1.2萬元;對小微企業吸納就業3人及以上(不含創業者本人)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3萬元。
申領程序:創業實體通過青島就業網網上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上傳或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由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初審,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確認,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后,將補貼資金發放至創業實體當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開立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銀行賬戶的,可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創業者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處0532-83668967
第十八項政策,職業培訓補貼
(一)家政服務業培訓政策
將靈活就業和未按月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納入家政服務業培訓補貼范圍。
咨詢電話: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0532-85912479。
(二)勞動預備制培訓政策
將20周歲以下有就業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納入勞動預備制培訓范圍。。
咨詢電話: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0532-85912479
(三)困難企業培訓政策
將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咨詢電話: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0532-85912479
第十九項政策,職業介紹補貼
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并在上年度年報審核通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能型人才、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1年內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業(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派遣機構),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職業介紹補貼。
補貼標準:按每介紹1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介紹每名勞動者只能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
申報流程:職業介紹補貼申報實行“零跑腿”,全程通過網上辦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登錄青島就業網,依次點擊“我要辦事—單位業務—職業介紹補貼—單位用戶”進行申請,憑賬戶和密碼登陸,根據提示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加蓋公章的《承諾書》和介紹到我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業的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畢業證書,點擊提交。
咨詢電話: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市場服務處 0532-83668005
咨詢電話:青島市民生服務熱線0532-12333。
本次新出臺的文件著眼中長期支持靈活就業拓寬就業渠道,激發創業活力帶動就業,強化兜底保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工作,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減負政策提速。要求快速落實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二是穩崗政策擴面。將穩崗返還政策享受范圍從現行的中小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對見習基地組織派遣期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納入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將職業介紹補貼政策享受條件從現行的中小企業擴大到我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擴就業政策加力。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每年組織青年見習不少于1萬人,見習基地可為就業見習滿3個月的見習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并可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提高今明兩年市、區(市)事業單位空缺崗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比例。強化就業援助,依托企業等市場主體開發一批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零就業家庭成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大齡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鼓勵靈活就業,支持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形式實現靈活就業。激發創業活力,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疫情防控期間不能及時還款的借款人,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將現行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政策優化調整為一次性創業補貼,最高可申領3萬元。加強人力資源儲備,鼓勵社會機構在市外勞動力資源豐富地區設立勞務合作站,搭建跨區域勞務合作平臺,根據服務效果給予一定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