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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正在查封過期板鴨 最高可處以5萬元罰款 針對將過期板鴨油炸再銷售的行為,該超市的相關負責人稱,是由于內部管理出現問題所致,將會全力調查此事,最終給消費者一個交待。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對此事做進一步調查。 唐川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對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經營單位,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一旦最終確定該超市故意銷售過期或再加工的過期食品,將會被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 過了保質期的板鴨該怎么處理?楊家坪沃爾瑪想了一個“妙招”———油炸加工后,再以熟食賣出。近日,市工商局執法人員聞訊前往查處,告訴他們:“這種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 地溝油 拋光米 注水肉 今日起嚴查 重慶晚報訊地溝油、拋光米、注水肉……這些問題食品,要讓它們從市場上消失。昨日,市工商局在全市啟動食品安全百日專項執法行動,將重點對米、面、油、肉、醬、醋等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確保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重慶晚報記者張水紅 實習記者 羅靜 我市出臺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6月1日起施行 重慶晚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我市出臺《重慶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并于今年6月正式施行。 《辦法》最大的突破,是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存在哪些情形時,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承擔對消費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如,第六十七條中明確規定,消費者購買到問題食品時,可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退換、賠償損失,并支付價款5倍的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