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非婚同居有市場 像趙教授和吳女士這樣 “閃電離婚”的老年人,在“閃離”夫妻中約占一成。 “子女反對喪偶父母再婚,除了感情上無法接受外,更重要的深層因素是出于經濟利益考慮,特別是老人去世后房產和遺產的劃分、老人贍養問題等。”市老年服務中心助老服務部相關負責人說,在近來的老年交友活動中,已有200多對老人成功找到相宜的老伴,但辦登記結婚手續的只有五六對,大 支招: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人士認為,許多為了避免家庭糾紛而選擇未婚同居的老人,由于不受婚姻法保護,其實并不能真正避免糾紛,一些騙子還會乘虛而入,使老人蒙受精神和財產的雙重損失。因此,為防婚后糾紛,建議單身老人可通過婚前財產約定、財產公證等法律手段防患于未然。 農家女嫁大齡郎原來是為遷戶口 52歲的市民李勇 (化名),幾年前因與前妻感情不合離婚,孩子判給了前妻。李先生渴望再找個相親相愛的人共度余生。已是五十知天命的他對于擇偶條件不敢苛求,只要對方能好好過日子就行。 今年5月,在朋友的撮合下,李先生與來自日照農村、比他小20歲的王芳(化名)談戀愛。盡管李先生感到年齡太懸殊,但王芳卻表現主動,稱“年紀大的知道疼人”。經過3個月的相處,他倆登記結婚了。“登記結婚后,她就催我幫她遷戶口。戶口遷過來了,她立馬變了個人……”李先生哽咽著說,他幾經周折,才明白個中原由,原來王芳在老家早有相好,與他結婚離婚全是為了把戶口從日照農村遷入青島市區,硬生生地讓他吞下了婚姻上的第二顆苦果。 剖析:騙婚最短命 “在‘閃離族’中,一方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把婚姻當道具而利用對方的事例并不鮮見。”婚姻登記部門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說,除了利用婚姻鉆青島戶籍政策空子之外,他們今年還為以下情況的“閃離”夫妻辦理過離婚手續:一方隱瞞個人債務、身體健康狀況等,由于“紙包不住火”,當被另一方發現隱情后,便會導致婚姻完結。據悉,此類情況在“閃離族”中約占到一成,這類人的共同特點是家庭“壽命”更加短暫。 支招:擦亮眼看人品 婚姻登記部門有關專家提醒擇偶市民,應確保在婚前不但要對自己的 “準另一半”了解透徹,而且要加深對于對方家庭的了解,無論是其家庭成員人品、性情等多方面的情況,還是經濟方面的情況,都要做到心中有數,以免生米做成熟飯,追悔莫及。 珍惜緣分 兩個人的相識、相戀,共同步入婚姻殿堂,可謂是天賜良緣,雖然人生坎坷,生活需要經歷風風雨雨,但是對于夫妻來說,應對生活所面臨的疾病、意外事故、事業受挫、經濟拮據,或是一方偶爾犯下本不應該犯的錯誤,都應客觀面對,冷靜處理,從昔日的美好生活中汲取力量,繼續前行,那么一切不幸、痛苦,都會被時間老人的手撫平。 市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關愛婚姻驛站”通過近三年來的實踐,得出的結論是,許多看似非離不可的婚姻,只要能真誠面對、共同尋找辦法,那么一切溝溝坎坎都能闖過!經過該站工作人員耐心調解而重歸于好的1002對 “臨離夫妻”就是最好的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