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區長好,我向咨詢三個問題: (1)單縣路拆遷到嘉祥路的安置房,什么時間能搬進去? 答:為了使居民早日回遷,我們督促施工單位加班加點、保質保量施工。目前,嘉祥路片區的七個樓座基礎施工已經基本完成,一半的樓座已經建到了地上六層,力爭2011年初竣工交付,讓拆遷居民早日回遷入住。 (2)原協議是2009年9月到期,補助問題怎么解決?什么時間給?什么標準? 答:首先,對因回遷房建設滯后而造成的被拆遷居民不能按時回遷,我們深表歉意。根據該地塊的拆遷補償方案中第十四條規定,“拆遷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按照拆遷補償協議約定自行找房在外臨時過渡的,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根據拆遷補償協議約定的臨時過渡期限,在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按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拆遷人不能按照拆遷補償協議約定的期限交付補償房屋而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按照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40元逐月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回遷期限的補助費將會按照有關規定近期將會進行發放。目前,我們已將該片區被拆遷居民的資料進行了數據統計,并與指定銀行進行了對接,由于涉及被拆遷居民人數較多,銀行將分批進行電話通知,分批發放,請耐心等待。 (3)當時說分房按騰房順序,現是否還按當初的承諾依次分配。 答:根據該地塊的拆遷補償方案中第十五條規定,“就地房屋補償定位辦法: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期限前二十日內,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并搬家騰房的被拆遷居民的房屋定位在上靠戶型的范圍內,按原房屋建筑面積的大小,從大到小確定新安置房的選房先后順序(居住面積相同的,按搬家騰房的先后順序區分)。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期限二十日后,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并搬家騰房的被拆遷居民的房屋定位在上靠戶型的范圍內,以搬家騰房的先后順序為準,誰先交房,誰先選房。 103、八大湖居民不同意拆遷,因為不是統建,不屬于青島市兩改工程,屬于商業行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不同意拆遷,為什么拆遷辦派打手砸了三家的玻璃,半夜一點半到居民家敲門威脅,把群眾休息的亭子底下的椅子抹上屎尿,把居民家的好狗偷走,殺掉。并且揚言:“老干部怎么了!不走的話我一樣砸,這是區政府支持的”這些行為不是給市南區政府抹黑嗎?已經引起民憤,一個月以前用托挨號,已經引起人民的不滿,希望區政府慎重對待八大湖強拆事件,不要把事態擴大。據說已經有人要告到國務院,如果驚動中央這件事就不好了。拆遷是否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老百姓心里都有本賬,市南區很多棚戶區和需要改造的地方,希望你們把精力放在這些需要改造的地方,不要為了經濟的利益損害的老百姓的個人利益,民心不可欺,望三思!!!!!!!! 答: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項目是市政府2008年確定的“兩改”項目之一。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拆遷后,新建高層商品住宅會對周邊部分居民住宅造成擋光。而且改造范圍內的樓房多為樓板結構,抗震性差,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配套設施也比較差。經請示市有關部門同意后,把這部分樓座納入了拆遷改造,保證了這部分居民不因干休所的拆遷改造而受到日照影響。另外,南京路120號居民因為都市118工程擋光問題,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強烈要求拆遷改造,因此區政府把南京路120號部分樓座也納入拆遷改造范圍。通過拆遷改造,增加綠地,完善各種配套設施,能進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提升該區域的居住品質和環境。 105、八大湖評估三家一個價,群眾不知道。 答:房屋拆遷評估工作,是嚴格按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的,由居民選擇確定評估機構,由評估機構依法進行評估。評估機構對評估結果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確保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 108、東西部補償價不一樣,為什么拆遷獎勵辦法也不一樣?差很多! 答:獎勵規定是充分考慮拆遷區域的實際情況后,經過相關批準程序確定的,是拆遷工作必須嚴格執行的補償依據。 109、八大湖居民不同意拆遷,因為不是統建,不屬于青島市兩改工程,屬于商業行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不同意拆遷,為什么拆遷辦派打手砸了三家的玻璃,半夜一點半到居民家敲門威脅,把群眾休息的亭子底下的椅子抹上屎尿,把居民家的好狗偷走,殺掉。并且揚言:“老干部怎么了!不走的話我一樣砸,這是區政府支持的”這些行為不是給市南區政府抹黑嗎?已經引起民憤,一個月以前用托挨號,已經引起人民的不滿,希望區政府慎重對待八大湖強拆事件,不要把事態擴大。據說已經有人要告到國務院,如果驚動中央這件事就不好了。拆遷是否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老百姓心里都有本賬,市南區很多棚戶區和需要改造的地方,希望你們把精力放在這些需要改造的地方,不要為了經濟的利益損害的老百姓的個人利益,民心不可欺,望三思!!!!!!!! 答: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項目是市政府2008年確定的“兩改”項目之一。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拆遷后,新建高層商品住宅會對周邊部分居民住宅造成擋光。而且改造范圍內的樓房多為樓板結構,抗震性差,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配套設施也比較差。經請示市有關部門同意后,把這部分樓座納入了拆遷改造,保證了這部分居民不因干休所的拆遷改造而受到日照影響。另外,南京路120號居民因為都市118工程擋光問題,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強烈要求拆遷改造,因此區政府把南京路120號部分樓座也納入拆遷改造范圍。通過拆遷改造,增加綠地,完善各種配套設施,能進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提升該區域的居住品質和環境。 116、萬區長:您好!東平路沿線197回遷戶中的大多數都是隨著當地的拆遷而要的就地安置房,只是其中少部分要求早拆遷的。拆遷前并沒有人告知該片屬于嘉祥路拆遷片,也沒有拆遷戶要求在云南路二期片安置。協議也不是這樣簽的!可是現在選房卻要選云南路一、二期選完和給火車站片等拆遷戶留下后所剩的不好的房子,實在不合理!不公平!是對我們的歧視,我們強烈抗議!要求平等對待我們這些拆遷戶!請問區長該問題如何解決?請區長主持公道!謝謝您! 答:云南路回遷定位辦法中已經明確,選房定位的順序是依照各項目啟動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排定的。東平路沿線地塊改造項目是在云南路片區舊城改造拆遷結束后才啟動的,所以選房的順序排在云南路一期和二期之后。 東平路沿線地塊改造項目涉及被拆遷居民的戶數為345戶,是根據居民的強烈要求納入兩改計劃的,原地不建住宅,屬于搬遷項目。居民選擇就地安置的197戶居民原應安置在嘉祥路地塊,但由于居民強烈要求在云南路二期片區安置。經研究,同意在云南路片區進行回遷安置,但必須按照該地塊拆遷補償方案中確定的回遷定位辦法進行選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