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住房保障體系逐步完善
????1998年我市在全面停止住房實物分配的基礎上,我市開始著手建立適合我市實際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迄今為止我市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為主體,以兩類租賃住房為補充,層次分明、結構完善、全面覆蓋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已基本形成,被稱為“4+2”的“青島模式”。
????2004年8月,我市在全國率先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出臺實施了《青
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青島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辦法》,在全國率先建立起以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主要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以限價商品住房制度支持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改善住房條件;高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主要由房地產市場進行調節。
????2007年以來,針對介于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之間,以及介于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之間,兩部分“夾心層”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我市創新性地推出了政府投資建設和市場化建設的兩類租賃住房制度:政府投資建設的租賃住房和市場化建設的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