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協議vs受助不感恩 知恩圖報要"強制執行"?
???????日前,河南省南樂縣剛剛考入大學的毛青(化名),在得到河南省慈善總會“愛心接力慈善助學基金”時,接受并簽訂了一份“道德協議”。協議規定,毛青畢業后,在不影響正常生活的情況下,要回捐不少于受助數目的慈善資金。
???????今年,毛青以603分考入了鄭州大學。父母雙亡,跟隨家境并不寬裕的姑姑生活的他,為了湊夠學費,找到省慈善總會,希望能得到資助。
???????工作人員告訴毛青,省慈善總會今年和往年的助學活動不同,此次受助者需簽訂一份“道德協議”。協議要求受助方承諾,參加工作后,以實際行動回報社會,在不影響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要自愿回捐不少于受助的資金3000元。毛青毫不猶豫地簽了。
???????與此同時,河南省魯山縣兩名企業家出資220萬,資助82名學生完成學業,這些學生也要簽訂協議,承諾每年匯報一次學業,畢業后3年內還清錢。
???????此事在當地引起爭議。有人質疑,感恩之心要用協議來“強迫”,是否違背了慈善救助的原則?
???????河南省慈善總會常務副會長楊德恭說,自從2001年省慈善總會成立以來,“助學”一直就是慈善事業中的重要部分。但在實際操作中,有很多學生受到資助后,并無任何感恩之心,對捐助方也無任何表示,這有時真的讓捐助方很“受傷”。
???????一年前,省慈善總會開始醞釀和受助學生簽訂“道德協議”,以讓受助學生學會感恩,并在不影響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回報社會。今年8月18日,省慈善總會聯合一企業共同設立“愛心接力慈善助學基金”,5年注資100萬元,用以幫助家境貧困的大學生。在這次捐贈儀式上,省慈善總會明確要求,受助者需簽訂一份“道德協議”。
???????河南省慈善總會稱,“道德協議”目前僅處于“建議簽署”的階段,將是協商式,而非強制式。楊德恭說:“是否履行協議只靠受捐者的道德和良心,省慈善總會一定會保證受助者的人格尊嚴,即使不回捐,也不會對受助者的資料進行公布,更不會訴諸法律。”
???????為了消除“道德協議”只是為了錢的誤解,河南省慈善總會計劃,在未來的“道德協議”中,增加一項新內容,如果受捐助者沒能力回捐資金,可以進行另一種形式的“回捐”,如幫助孤寡老人,做義工等,即奉獻勞務、愛心。(曹樹林)
???????湖北省襄樊市5名家庭貧困大學生接受慈善捐助后,一年多來未主動向捐助人表達過謝意,連一封信也沒寫。捐助者感到寒心,打算取消對其資助。
???????去年8月,襄樊市總工會和該市女企業家協會聯合舉行“金秋助學”活動。19位愛心人士和22名家庭貧困大學生結成幫扶對子,4年內向每人每年資助1000元至3000元。該市總工會特意致信每位受助大學生及其家長,希望他們及時和捐助者寫信聯系,報告自己的學習生活情況。
???????過去一年,約2/3的受助者沒有給愛心人士寫信,有的連電話都沒主動打過,更沒有表達過謝意和感恩。今年8月中旬“金秋助學”捐贈再次舉行,一些愛心人士對部分受助大學生的行為感到失望,表示不愿繼續資助,改為資助其他家庭貧困學生。
???????經多方了解,部分受助學生之所以沒有表示謝意,有的是因為接受資助后,心存自卑;有的因為學習成績欠佳,不好意思說等。此事經傳出后,社會各方議論紛起。23日該市總工會表示,正在積極協調,想辦法繼續資助那幾名大學生,讓其順利完成學業。(張志峰)
???????碰撞
???????一定要說謝謝嗎
???????人都有感情,在我們的傳統中,對別人點滴幫助都應表示謝意。這是起碼的禮貌,也是對愛心的尊重。道一聲感謝能有多難?如果連這一點都不懂珍惜,實在說不過去。
???????武漢外來務工人員 吳連生
???????大家都說感恩,但感恩的標準到底是什么?默默奮斗,完善自我,將來幫助他人、奉獻社會,也是感恩,不一定非要說謝謝。
???????華中科技大學一位貧困生
???????受助者可能出于多種考慮,沒有表達謝意,可以理解,不宜過多進行道德評判。捐助者對大學生高度負責,不僅表現在提供物質幫助,更表現為關心其全面成長。
???????湖北日報副總編輯 蔡華東
???????協議傷害受助者尊嚴嗎
???????道德協議要求學生學會感恩,是對受助者尊嚴的一種傷害。類似做法并不完善,有待繼續探索。
???????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 王振耀
???????變“贈”為“借”,才不會損害受助者的自尊心。道德協議會讓受助者站得更直。
???????網 友
???????道德協議應該不會傷害到大學生,助學貸款不是也得簽協議嗎?責任和義務從來都是雙向的,大學生得到捐助,理應再回報社會。如果學生不愿意可以不簽,作為捐助方,有權對受助者提出要求。
???????鄭州大學社會學教授 張明鎖
???????慈善應否附帶條件
???????我們捐助貧困學生,并不求什么回報。捐助是在傳遞一種人間真情,如果有了“回音”,這也是愛的傳遞。
???????湖北省黃岡市建筑企業主 趙勝友
???????一般來講,慈善事業應是無償、寬容的,不應該有附加條件。現在,受助學生被要求簽署回捐協議,疑似違背了慈善事業的原則。如果個人有愿望、有能力,就可以幫助別人,但不能對受助者提出附加的義務。比如資助貧困學生,如果受助學生努力讀書,成績優秀,捐助者當然覺得有成果;但如果受助學生考試成績不理想,捐助者也無權對其指責。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文化宣傳部部長 金重愉
???????我們的捐助體制需要完善,一對一的捐助容易給受助者造成心理負擔。國外的捐助多由慈善機構等社會組織完成,一方奉獻愛心,并不追問錢到底花在哪里,那是社會輿論和監督機構的事情。受助者獲得救助,不必關心這一元錢來自哪位人士,只需銘記曾受過社會捐助就行了。??????武漢市律師 李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