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位在雙星海逸山景購房的業主撥打本報樓宇熱線88762259反映該小區在交付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其中比較集中的是開發商提供不出任何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業主們認為,開發商急著讓業主辦理交付手續,是擔心超過售房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山東華政律師事務所楊志民律師認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并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根據《青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按時交付商品房,并提供商品房使用手冊。根據青島市相關文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商品房時,應當向購房人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且已在房地產經營主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面積測繪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