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陽順德居小區購買的新房今天發鑰匙,可還沒享受到快樂,卻先憋了一肚子氣。”城陽區的王女士昨天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說,昨天上午,她去拿新房鑰匙時,小區物業公司要求他們必須簽一份協議并交上1000元保
證金。否則,不發放新房鑰匙。王女士認為小區物業的這種做法非常不合理。
王女士告訴記者,昨天新房發鑰匙,她滿心歡喜地來到小區物業辦公室準備領鑰匙,可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要求他們必須簽一份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交上1000元保證金,其中包括500元的垃圾清理費和500元的裝修押金。不簽協議的業主,將不發放新房鑰匙。“這不是強制我們簽署這份協議嗎?”王女士氣憤地說,她沒有簽這份協議,當然也沒拿到新房鑰匙。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事咨詢了青島市物業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物業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業主的保證金、押金等,業主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物價部門舉報。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城陽區物價局,一名姓陳的工作人員表示將盡快調查處理此事。昨日下午5時,記者得到城陽區物價局回復,他們已就此事與該小區物業取得聯系,小區物業表示停止收取業主保證金的行為。徐勇劉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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