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市東塘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截至4月10日已造成6人死亡,3人失蹤。事故發生時有14人在井下作業,其中有6名女工。已找到的死難者中有2名女工,失蹤的人員中也有2名女工。女工死于井下作業,這在以往的礦難中是聞所未聞的。
按照《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相關法規,禁止安排女
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東塘礦的女工是怎樣招錄的,又怎樣被派下井?除了事故發生時的6人,還有多少女工曾經下井?這些都應該作為此次事故調查的重要內容,認真追查清楚。
對女職工特殊權益的保護,國家早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并三令五申,但侵害女職工權益的事件依然屢有發生。有人把問題歸結為經濟落后,生活所迫;有人說因為企業未建工會,沒人為女工說話。但這些不能成為理由。
經濟再落后,生活再窘迫,女工作為特殊群體,也應該受到保護;從起碼的人道立場出發,如果不是“黑了心”,也決不會讓女工下井挖煤;即使女工“自愿”,也應該力阻。一些企業未建工會是事實,但維護女工權益并非工會一家的責任,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為什么沒有及早發現這一明顯違法行為?失察即失職,知情不究是瀆職,應該就此追究相關部門相關人員的責任。
東塘煤礦事故暴露了女工下井作業的問題,也為政府、企業和工會敲響了警鐘。那些沒有發生事故的煤礦是否也有女工下井問題?其他行業還有多少侵害女工權益的問題?都應該以此為鑒,調查清楚,迅速整改。人們不希望再看到類似事故的發生。(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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