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臨沂來青打工的兩名17歲少年投訴說,他們與一家勞務信息部達成了口頭協議,去一家物流公司打工,每人都交了100元的報名費。但到了現場一看卻發現在工種、工資待遇等方面與信息部介紹的差距很大,于是要求勞務信息部返還所交報名費,對方不但不退,還將他們扔在現場不管。 &n bsp;濱河路工商所接到投訴后調查發現,該勞務信息部有涉嫌超范圍經營的行為,并嚴重違反招工、用工有關規定,工商人員立即向該勞務信息部負責人指出了問題的嚴重性,并要求該勞務信息部立即向兩少年道歉,退還已收的所有費用。(格寧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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