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16日專電(記者鄭天虹)一年前,趙莉和別的孩子一樣健康美麗。可一次意外傷害,使這個大眼睛的女孩從此失去了光彩。和同伴玩塑料子彈槍時傷及左眼,12歲的趙莉因此致殘。
像趙莉這樣因意外傷害致殘的兒童在我們身邊并不少見。意外傷害,分為非故意傷害
和故意傷害兩大類,前者包括道路交通傷、空難、海難、燒傷、中毒、墜落、溺水、工傷和消費品傷害、消閑娛樂傷害等,后者則包括自殺、謀殺、暴力、恐怖襲擊、疏忽和虐待等。
孩子易遭遇怎樣的傷害?
家長常常抱怨,孩子從樓梯上跳下摔致骨折、從雙杠上跌下頭面受傷,或在追逐嬉鬧中撞到桌角而流血等等。一項對廣州某中學714名學生一年的傷害發生情況調查顯示,傷害發生率為46.5%,男女生分別為45.2%和48.0%;傷害次數發生率高達72.7%。常見的傷害種類依次是跌傷、車輛傷、碰傷、扭傷、刀割傷和燒燙傷。
據安徽醫科大學葉冬青教授介紹,有著不良經歷的青少年受傷害的可能性更大。這些不良經歷包括軀體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或生長在酗酒者、吸毒者、精神疾病患者、自殺者、母親受虐、父母離異及有犯罪成員的家庭中。
傷害不僅給青少年身心造成危害,并且給家庭、社會帶來巨大經濟損失。暨南大學醫學院傷害研究專家王聲湧教授說,傷害的急救、治療,暫時性失能與殘疾的康復每年要花去巨額醫療費用,休工、休學的間接經濟損失,群死群傷的重大傷害事件影響惡劣,這些所造成的社會經濟代價遠遠大于各種疾病。
對傷害“視而不見”導致意外頻發
常常可以遇到這樣的情景:孩子摔傷了,家長或老師往往一臉無辜地說:“誰會想到出這種事情?”
事實上,傷害是可以被預防的,而在目前,無論是孩子、家長、學校和政府有關部門都缺乏對傷害預防的認知,對傷害的“視而不見”導致意外頻發。
傷害研究專家王聲湧曾對廣州某中學學生及家長、教師對意外傷害的認知程度作過一項調查。結果是1/3的家長和教師認同意外傷害是不能預知的,因此是無法預防的。
王聲湧說,雖然目前多數中學生都知道有意外傷害,但某些方面的安全意識較差,近1/3學生在玩耍或運動時根本想不到可能會有意外傷害發生。可見,缺乏安全防范意識,容易引起與之有關的某些常見意外傷害。
此外,與青少年自殺性傷害密切相關的青少年精神衛生問題的研究與應對仍然不夠。專家們對青少年自殺原因做了各種統計學上的分析,發現青少年自殺與其精神狀況有明顯相關。很多自殺或自殺未遂者的案例表明,患精神抑郁癥、孤獨癥、情緒障礙的孩子往往想到自殺。
如何讓兒童遠離傷害?
專家認為,校園是青少年傷害發生最頻繁的地點。因此,校園安全是預防青少年傷害的第一線。
事實上,一些教育主管部門已開始從校園安全出發,采取相應措施預防青少年傷害問題。廣東省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學生不得攜帶各類動物進校園。在校學生也不得做身體碰撞游戲、翻院墻、爬樹、玩彈弓、射箭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為。同時,還規定中小學校不得組織未成年學生參加救火、制止正在行兇的暴徒、跳入水中搶救溺水人等高度危險活動。
根據青少年傷害可能發生的區域,專家建議從以下三方面預防傷害:一是在校園內重點預防跌傷和碰傷的發生,教育學生不要在較滑、較窄的地面玩耍時互相追逐。對學生經常發生傷害的地方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教育學生體育鍛煉時注意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傷害。二是在家中重點預防魚刺卡喉、刀割傷、燒燙傷和碰傷的發生。三是在戶外重點預防車輛傷的發生,特別是由自行車引起的各種傷害。
王聲湧說,青少年的認知與行為不相一致是傷害預防工作的大礙。中學生的安全知識顯然多于小學生,但是不安全行為和傷害發生率卻明顯高于小學生。可見安全教育和衛生促進不能只滿足于“知”,必須在“行”上多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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