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1日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指出,實行穩健財政政策,是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需要。對此,上海社科院2005年中國經濟形勢預測課題組對穩健財政政策在2005年的表現形態有如下分析。
稅制轉型:生產型改為消費型
稅制轉型的要點包括增值稅轉型,從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微
觀上可以增強企業擴大投資、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動力,最大受益者是固定資產投資比重較高的企業
如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一些高科技企業 ,宏觀上可以促進基礎產業和高新產業的發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稅制轉型的其它內容還有增減消費稅目,普通消費品逐步剔除,一些高檔消費品、奢侈品及高檔消費行為納入征稅范圍,既擴大稅基,同時更體現納稅能力公平原則,有利于緩解收入差距矛盾和平衡社會各階層利益等。目前我國向高檔商品開征消費稅的時機已成熟,極有可能在今年年底開征。
個人所得稅:駛至敏感地帶
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除了提高免征額外,還有可能:第一,適當增加納稅人的保險費、教育、購房、贍養老人等照顧納稅人特殊情況的單項扣除項目,并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稅前扣除制度;第二,將最低檔稅率從5%%降低至3%%;最高檔稅率從45%%降低至35%%,用低稅率帶動經濟持續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第三,采取分稅制和綜合稅制相結合,并且實行差別稅率;第四,抓兩頭,放中間,在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同時,在月均收入3500
5500元之間不設細分檔次,盡量減少和規避個稅擠出效應;第五,對高收入居民 尤其是行政官員和企業經理人 實行財產收入申報制度。
個稅改革第一步:提高起征點
上海社科院2005年中國經濟形勢預測課題組的相關研究表明,即將來臨的個稅改革必須關注到以下幾點:
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目前的政策是列出11個項目為征稅所得,各項所得分類納稅,不再匯總納稅,扣除標準也各不相同。
稅務專家告訴記者,提案所提到的綜合征收其實是將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綜合起來,減去法定減免和扣除項目的數據,其余額按累進稅率征收。據介紹,把綜合計征和分類計征結合起來,最恰當的方法是把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5個項目列入綜合征稅,而利息紅利、偶然所得等其它所得仍實行分類征稅。
起征點不可“一刀切”:個稅征收標準和每個納稅人的利益緊密相關,調高起征點標準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可是,究竟將起征點調高到多少才最合適呢?圍繞這個問題,目前各界并沒有一致的看法。
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中一個主要功能就是調節功能,即對收入分配狀況進行調節,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個人所得稅應該遵循“力求保護低收入者,適當照顧中收入者,主要調節高收入者”的原則,它所針對的主要對象應該是為數不多的高收入者,而不應影響到公民的基本生活。
諸多專家表示,要提高個稅起征點不是靠一個簡單的數字就可解決的問題,目前國家各地區的經濟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決不可采取整齊劃一“一刀切”的方法。
稅率縮小檔次:時下的個稅為9級累進稅率制,超出起征點500元內的部分稅率為5%%,第9級的稅率可達45%%。
據財政部負責人稱,個稅改革將簡化工薪所得稅率檔次。稅務專家介紹說,個稅的征收稅率采取的是超額累進的方法,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
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減少稅率檔次其實就是把九級降為七級、六級,甚至更少。
相對于其它國家來說,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級別過多,特別是工資、薪金的適用級別竟達到了9級。專家稱,合并其中的部分級別,相對低收入的工薪族將從中受益。
建議多步到位:如果此次修改案中累進稅率級次有變化,納稅額也將隨之變化。此次提交的個人所得稅修改方案可能是分步實施,第一步僅是提高起征點,第二步才會涉及到累進稅率和級別區間范圍。(每經)
特約編輯: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