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國家廣電總局8月17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內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在8月25日前,對本機構所播廣告內容進行全面自查,凡是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內容的廣告一律停止發布,但不少衛星電視頻道仍我行我素,違規的“掛角小廣告”禁而不止。
據14日晚8時至9時的隨機調查,在這一黃金時段出現掛角小廣告的有旅游衛視、廣東衛視、浙江衛視、福建東南臺、貴州衛視、江西衛視、湖北衛視、湖南衛視、安徽衛視、河南衛視、河北衛視、山西衛視、遼寧衛視、黑龍江衛視等近20家衛星頻道。這些掛在電視屏幕右下角的小廣告主要為醫藥類、酒類、食品飲料類,也有一些電腦學校和洗滌用品的廣告。此外,一些衛星頻道的“掛角小廣告”大于臺標,山東衛視今天下午的掛角廣告中還出現了某學院的招生電話,這些都違背了國家廣電總局的規定。
國家廣電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內容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近一個時期以來,出現了一些播出機構對廣告內容把關不嚴、醫療類廣告比重過大、夸大療效、語言絕對,以及將電視屏幕右下角的企業或產品冠名欄目標志,變成了“掛角小廣告”等問題,違反了廣告法等規定,引起社會不良反應。
今天,筆者電話聯系了國家廣電總局社會管理司,但該司一名工作人員以沒有上級領導批示為由,拒絕回答有關問題。
但筆者認為,在黨中央大力強調提高執政能力的今天,已經公諸于眾、明令禁止的“掛角小廣告”,仍堂而皇之地在全國觀眾眼前出現,與人民群眾的期盼是很不相稱的。“掛角小廣告”天天出現,發現它并不難;它挑戰的是政令的權威,為什么不管一管?
(作者:宋廣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