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小說中經常有以武功強弱來排名次的情節,很具吸引力。為爭奪“武功天下第一”的名號,武林人物互相爭斗不休,從而吸引了讀者手不釋卷。
現在這種排名次的方式已經漸漸地滲透到我們的反腐敗領域,媒體上披露的“××省第一貪”的報道,雖無武俠小說的緊張曲折和引人
入勝,但也往往令人為之唏噓嘆息。
關于已被判處死刑的河北省原經貿廳副廳長李友燦的報道中有這么幾句:李友燦受賄數額之大(4744萬元),已破了“全國紀錄”。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杰、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河北第一秘”李真等人的受賄數字,都被李友燦甩在了身后。因此,稱李友燦為“河北第一貪”,可謂名副其實;稱其為“全國第一貪”也并不過分。(9月11日《燕趙晚報》)
我覺得,這個關于李友燦是“全國第一貪”的論斷顯然并未經過認真的比較和推敲。倘若真去評比“全國第一貪”的話,我覺得首要的一點,就是要把現在已經案發的那些各省、各行業的“第一貪”找出來,再從中遴選出“全國第一”,這才算是比較科學的做法,否則,隨隨便便就送給誰是“全國第一貪”的“封號”,焉能令其他諸貪“服氣”?
倘若單就貪污數額而論,似乎“中原第一貪”楊煒(原農行鄭州某營業所主任),以5489.5萬元的數額超過了李友燦而位居“全國第一貪”。
一個雖未名列“第一貪”但卻有著“中國第一大款警察”之名號的林福久(原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局長,涉案金額逾5000萬元,而被他已經揮霍掉的數額還不計其數,他在總數上會不會超過楊煒呢?這個問題尚待考證。
那么,那些攜款外逃的貪官呢?雖然現在他們都有了“綠卡”,但他們貪賄時都是中國人,理所當然地應該進入被評比的行列中——
楊秀珠,浙江省原建設廳副廳長,攜款數額不詳,但楊已在紐約黃金地帶置辦至少5處高級房產,花天酒地,窮奢極欲,沒有上億元的資金是根本不可能的。
許超凡,中行原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轉移資金4.83億美元出境。
陳滿雄,攜款4.2億元出逃泰國,最近被引渡回國受審。
上文中的三位人物是否已經達到了極限?我們不妨再作進一步的探討,力求使他們名副其實。(李先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