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省質監局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要求,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具體負責組織山東省行政區域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監督工作。近日,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出公告,對山東省汽車召回的監督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我省汽車召回監
督工作正式實施。
據了解,建立和實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能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督促汽車經營者提高質量水平。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監督工作開始后,山東省境內汽車制造商、銷售商、租賃商、進口商、修理商,可登錄山東金質網:下載填報表格,寄送給省質監局登記或電郵至:zlc_sj@12365.sd.cn。
另外車主、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M1類車輛(座位數不超過9座的載客車輛)可能存在缺陷的,可以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或撥打“12365質監熱線”等方式,及時投訴,反饋相關信息。據悉,質監部門將于今年9月3日—4日在濟南泉城廣場舉辦缺陷汽車召回制度大型宣傳活動,并現場接受缺陷汽車產品投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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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制定,并于2004年3月15日正式發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是我國以缺陷汽車產品為試點首次實施召回制度。
根據規定,消費者發現汽車可能存在缺陷時有權向主管部門、制造商、銷售商、租賃商或者進口商投訴或反映產品存在的缺陷,并可向主管部門提出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的相關調查的建議。
對明知產品有缺陷而隱瞞不報的汽車制造商,主管部門除責令其召回外,還要向社會公布曝光,并依情節輕重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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