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8月7日專電(劉書云、霍思穎)記者從西安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西安市在預售商品房時已開始實行實名制,以嚴格限制商品房炒房行為。
據西安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介紹,他們日前已出臺《關于加強商品房預售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今后西安市實行商品房預售實名制,即
房產開發公司在預售商品房時,必須查驗買受人或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代理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時,應查驗買受人書面委托或法定監護證明。缺乏以上證件者,開發公司不得向購房者預售商品房。通知還規定,已經簽訂買賣合同的商品房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轉讓,解除合同的商品房必須注銷登記后,由開發公司統一銷售;預售商品房不得轉讓。
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平穩房價、限制炒房。今后他們將加強商品房預售行為和管理,對違反規定的,將責令開發公司停止預售行為,并追究其法律責任。據了解,目前國內已有上海、南京等地對房地產市場惡意炒房行為采取了限制措施。(完)
特約編輯 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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