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起,國內的主持人不只是普通話講得好就可上熒屏,他們還將面對嚴格的道德考核這一關。 從8月1日起,實行了兩年之久的廣電總局《播音員主持人持證上崗規定》將被廢止,新頒布的《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管理暫行規定》將在全國范圍內生效。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
證》將替代原有的《播音員主持人上崗證書》。作為在熒屏上亮相的主持人,除了要通過普通話考試和主持人資格認定考試之外,還必須到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進行執業資格注冊,才能拿到“主持人證”。“品行不端、聲譽較差者”,注冊機關不予辦理注冊手續。 廣電總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電視熒屏上的主持人質量良莠不齊,一些素質不高的演員或歌手都能被冠以“主持人”的稱號,他們的不佳穿著和談吐更是給電視機前的未成年人帶來了惡劣影響。前一陣,廣電總局出臺的《通知》是給那些不規范的主持人提個醒,現在廣電總局是以明文規定的形式來對主持人隊伍進行整頓和清理! 主持人必須憑證執業 結合國務院7月1日推出的《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廣電總局將在8月1日頒布七部新規章。其中《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管理暫行規定》是與廣播影視從業人員最密切相關的一部。與舊規定相比,8月1日起執行的新規定明確強調是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強廣播電視隊伍建設”。因此,廣電總局對主持人必須實行“資格認定制度”。業內人士指出,這幾年電視節目制作公司的層出不窮,導致了主持人行業管理混亂、不少缺乏基本主持知識的主持人“無證上崗”。廣電總局明文規定要“憑證執業”,將會使一大批業余主持人面臨下崗。 主持人必須道德合格 以往一般要獲得“主持人上崗證”,只須向有關部門遞交書面申請、普通話證書,再經過主持人資格考試即可。但在新規定中,職業道德、品行、聲譽成為主持人上崗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新規定中指出:違反職業紀律、違背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品行不端、聲譽較差的,不予辦理注冊手續,而且必須被調離主持崗位。 新規定首次注明了主持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嚴守工作紀律,服從所在機構的管理,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廣電總局某人士告訴記者,不同的時代背景對主持人的考核要求不同。從前的主持人標準是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現在的主持人不僅要保證政治過關,更要保證道德過關!目前,全國各類主持人的數量近萬,他們對觀眾品味的引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規范我國主持人隊伍已是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伴隨著新規定的推出執行,國內主持人將面臨一次大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