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TOP10研究組”日前發布當前房地產價格狀況及趨勢報告顯示,全國住宅價格走勢基本正常,房價收入比穩步下降,從1990年的13.12跌至2003年的8.42。其中,北京2003年的房價收入比為10.35,而2000年到去年的平均數字為12.31。房價收入比的持續下降,說明居民購房能力大大增強。
這份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搜房研究院共同完成的報告顯示了近5年我國住宅價格走勢的三大基本特點。
全國住宅價格走勢基本正常
這一結論的得出主要源于以下三點:其一,中國商品住宅價格增長速度遠低于愛爾蘭、英國、荷蘭、西班牙、瑞典、澳大利亞、美國,對比西方發達國家的住宅價格變化情況,中國住宅價格增長速度屬于合理范疇;
其二,2000年以來住宅價格增速低于主要經濟指標的增速,房價收入比穩步下降,居民購房能力不斷增強;
其三,市場表現出需求拉動供給、消費帶動投資的發展態勢。體現在數字上,近5年整個反映有效需求的銷售面積的增長率是24.6%,而反映有效供給的竣工面積增長率是21%,反映住宅消費的銷售額的平均增長率是29.8%,而投資的平均增長率是23%。
5大城市住宅價格基本合理
北京、廣州、深圳、武漢、重慶5大城市住宅市場穩步發展,價格基本合理。但上海住宅價格顯現異常。
北京、深圳、廣州近5年住宅價格波動較小,總體平穩,價格復合增長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從市場供求看,北京、廣州、深圳短期內出現過供不應求的現象,但是2000年以來需求迅速增長,居民購買能力不斷提高,供求總量逐漸達到平衡。
近5年上海住宅價格復合增長率是12.61%,高于全國水平。而且2003年的復合增長率高達24.5%。同時房價收入比明顯提高,但市場反應卻是供不應求。
房價收入比多少合理
一個家庭年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價格之比,稱為房價收入比。
目前流行“1比4至1比6”的說法,是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安瑞荷馬(
An-drewHamer)來華進行房改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其實,據聯合國公布的資料,不同國家房價收入比的離散程度相當大。1998年對96個國家的統計結果表明,這些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區間為0.8至30,平均值為8.4、中位數為6.4。同年與北京家庭收入水平相當的12個國家的房價收入比為1比2.1至20,平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9和8.1。依此,北京的房價收入比基本與這些國家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