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關于北京市2004年調整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開始提高本市已經批準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市勞動保障部門介紹說,對于2003年12月31日前經批準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是按繳費年限(含視
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進行調整。其中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的,按其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滿年計算)每月增加1.5元計算。
同時,本次調整前低于2003年統籌范圍內平均養老金水平(885元/月)的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按下面的計算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不過,相關人員增加后的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調整后的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即955元/月。此外,有關人員在按照上述方法調整后,上調的基本養老金不足30元的,一律按30元調整。
又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同時還發出“關于北京市2004年調整城鎮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今年1月1日起,增加本市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對于離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其增加部分自該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有關人士介紹說,在離休人員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時,身份有交叉時不重復計算,待遇水平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調整。(具體調整辦法詳見下表)離休前享受待遇級別每人每月增加額
正部級500元
副部級450元
正局級410元
副局級370元
正處級330元
副處級300元
正科級270元
副科級240元
科辦員220元專業技術職稱 每人每月增加額
正高級380元
副高級330元
中級 270元初級及初級以下220元
(趙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