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建設局強制拆遷起糾紛
城市拆遷問題,已成為當前社會矛盾的一大焦點。國家對拆遷工作十分重視,屢次發出文件和通知,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一定要依法拆遷,文明拆遷,嚴禁野蠻拆遷,違規拆遷,嚴禁采取停水、停電、停電、停暖、阻斷交通等手段,強迫被
拆遷居民搬遷。但是,在陜西西安市碑林區的一處拆遷工程中,卻出現了一些與國家規定不符的現象。
在西安市朱雀大街大學東路的拆遷現場記者看到,偌大的一個生活社區,除了剩下的這幾棟殘缺不全的房子外,其余的就是這些散落一地的大大小小的瓦礫。
被拆遷居民:拆我房子的時候也沒給我打招呼,等我知道這個消息趕到我這個位置的時候,我的房子,樓頂基本上都叫人拆完了。
被拆遷居民:(房子)都是我父親留下來的,將近半個世紀了,就成了這個樣子,我想不通,我真的想不通,我不知道拆遷是在拆什么,是在拆老百姓的心呢。
拆遷居民告訴記者,拆遷的主要原因是西安一家叫做順達的房地產公司在這里要建公司綜合樓。負責實施拆遷的單位是西安市碑林區建設局,被拆遷住房的居民總共有12戶,目前已經被拆除了3戶。
被拆遷居民:你看這就是我家,他在沒有給我打招呼的情況下,強行開鎖,我走的時候把門都鎖得好好的,他把我的門撬開,撬開以后,強行搬進去。
張女士的家一夜之間成了拆遷指揮部的臨時辦公室,而他們一家四口人如今要自己花500多塊錢在外面租房子住。
不但如此,為了加快拆遷的進度,碑林區建設局和順達公司還不顧國家有關規定,強行切斷了社區內的一切水電供應,逼迫居民搬遷,甚至采取了更加極端的方式。
當地居民:他們幾個人把人家從大門外面打了以后,又打到大門里,把大門關起來,在外面打。
西安順達房地產公司拆遷項目負責人李健:聚眾打架還是雙方拉拉扯扯這種情況在哪個拆遷點都有。
這是居民們用DV拍攝下來的畫面,其中一位住戶被當場打昏在拆遷現場,經醫院檢查,這位住房被打成腦振蕩,全身多處受傷。而半年多過去了,這起打人事件依然沒有得到處理。
拆遷公司安置地證明已失效
辦理拆遷需要辦理一系列手續,其中一項就是對拆遷戶安置在何處的證明。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開發商西安順達公司的安置地證明,竟已過期了兩年時間。
按照我國拆遷的有關規定,一個房地產公司要對已有的社區進行拆遷,必須要經過以下幾個環節。
首先房地產公司要去當地的發改委為所建設的項目進行立項,發改委同意之后,再去當地的規劃局,對項目的具體實施地點進行確認,最后,再去當地土地局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批準。此外,房地產公司還要取得當地規劃部門核發的有效拆遷安置地的證明,在指定銀行存入足額的拆遷經費后,就可以到市拆遷辦公室辦理拆遷許可證。但如果房地產公司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就不能辦理拆遷許可證。
當地居民正是對順達公司提供的拆遷安置地的真實性產生了置疑。
西安順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景娥:給老百姓安置的這塊,我們公司專門把土地證拿來才能基建嗎,把這塊都拿到了。
這張就是引起雙方爭議的安置地證明。西安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在1998年12月18日頒發的,用于建設拆遷群眾居住的經濟適用房,有效期6個月。而順達公司是在2001年才開始到西安市計委申請項目立項的,此時,安置地證明已經過期了整整2年的時間。可就是憑借著這份早以失效的安置地證明,順達公司在西安市拆遷辦拿到了拆遷許可證。
西安市拆遷辦:六次為順達公司延長拆遷期限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對于提供不了安置地和安置資金的房地產公司,不能頒發拆遷許可證。那么,作為主管當地拆遷工作的西安市拆遷辦公室,為何給順達公司頒發了拆遷許可證呢?
西安市拆遷管理辦公室管理科科長王永海:他在我們核發許可證審核許可的時候,他這些法律要件都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我們就給他核發了2001年十月份左右,我記不清了,給他核發的許可證。
然而對于拆遷辦的解釋,上級主管部門并不認可。2002年8月,西安市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在對拆遷事件進行調查后,認定順達公司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強行實施拆遷,情況基本屬實。
同年十一月五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順達公司提供的安置地項目未被列入西安市2001年的計劃。也就是說,在2001年順達公司申報房地產項目的時候,給拆遷群眾提供的所謂安置地項目并不存在。但西安市拆遷辦還是給順達公司頒發了拆遷許可證。
不但安置地項目不存在,當記者在西安市發改委采訪的時候,又得知,順達公司的建設項目由于在2003年沒有及時接轉,也已經被發改委認定為廢止項目。
西安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投資處處長李虎祥:原則上是跨年度作廢,第二年沒有接轉,沒有接轉我們就認為你這個項目作廢了。
李虎祥處長告訴記者,順達公司的開發項目是在2001年申請立項的,當時批準的有效期是一年。但順達公司在有效期過后,并沒有到發改委辦理接轉手續。而就在開發項目都已經沒有的情況下,西安市拆遷辦先后6次為順達公司延長了拆遷證的有效期限,時間一直延續到今年的6月30日。
專家:如此拆遷行為當屬嚴重違法
國家明文規定,政府部門不能成為拆遷人,也不能接受拆遷委托。但碑林區建設局卻成了拆遷的實施者,并且得到西安市拆遷辦的批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胡錦光認為,西安市拆遷辦和碑林區區政府的行為,已經嚴重違法。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于碑林區建設局是否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政府的身份介入到了具體的拆遷實施中,西安市拆遷辦和碑林區建設局卻有著自己的解釋。
西安市拆遷辦管理科科長:這是理解上的差異,我們這認為區建設局作為一個部門它并不能代表政府。
西安市碑林區建設局副局長杜波:一個牌子底下既有事業職能,也有行政職能,如果要按照現在這個政策結實這個問題的話,可以這么說。
記者:那是不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呢?
杜波:是,可以這么說。
對這種做法,專家認為顯然是違法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胡錦光:你拆遷辦(同意)委托碑林區建設局去具體實施拆遷,那么這個委托顯然是違法的,你政府只能起到管理的作用職能,而政府不應該直接去實施這個拆遷工作。
胡錦光教授告訴記者,房地產商進行土地開發屬于市場經濟行為,政府和主管單位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只能起監督和指導的作用,西安市拆遷辦不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就給順達公司頒發了拆遷許可證已經屬于違法行為,批準碑林區建設局作為具體的拆遷實施者,更是錯上加錯。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胡錦光:這里面存在一個重大違法的問題,各個地方有的時候處于自身的考慮,甚至出于開發商的考慮,對房屋進行拆遷,謀求個人的私利,地方這些政府要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統一規定來進行操作,它自身的這個自由操作的掌握空間應該讓他越小越好。
特約編輯:宋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