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從今年秋季新學期起,在義務教育階段對雜費和書簿費全面實行“一費制”的收費辦法,在昨天召開的“上海市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會議”上,市教委還同時發布了20條禁令制止教育亂收費現象。
市教委提出,從今年秋季新學期起,在義務教育階段對雜費和書簿費全面實行“一費制”的收費辦法,嚴格學校代辦工
作。凡屬自愿參加的項目,學校要事先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會的意見,向區(縣)教育局備案,并經學生家長同意后才能收取,學期結束時要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并且實行多退少不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要做好減免等幫困工作。學校不得統一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也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閱報刊雜志、訂購純凈水等;不得代為其他單位動員和組織訂購、辦理各類教輔資料及各類物品和商業保險等;不得為任何部門和單位開展商業宣傳推銷活動或受委托收費;對其他單位要求學校向學生宣傳推銷商品或要求向學生攤派等行為,學校要堅決抵制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市教委還將繼續堅決制止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贊助費。改革民辦學校收費審核辦法,規范民辦學校收費。在八月底新學期開學之前,在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公布市及各區(縣)的投訴、舉報電話,對違規收費的學校和責任人采取經濟、紀律和取消榮譽資格的懲處。
嚴格實行“六個嚴格管理、六個不準”
●嚴格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工作的管理,不準違反“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的規定招收擇校生;
●嚴格各類中小學招生工作管理,不準以各種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形式的擇校贊助費;
●嚴格中小學收費管理,不準違反規定擅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
●嚴格中小學與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聯合辦學的管理,不準違反規定辦班收費;
●嚴格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管理,不準暗箱操作收費;
●嚴格學校財務管理,不準公款私存和設置小金庫、賬外賬。
通訊員王辛 記者郭文才
編輯 張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