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辦理按揭貸款的消費者反映,某些銀行機構沒有及時向客戶告知有等額本息還款、等額本金還款兩種按揭計息方式可以選擇,使消費者多支付了貸款利息。其實,這就是一種變相侵犯金融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
3·15前夕,山東銀監局局長王進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起了一些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現象。
一提到消費者維權,人們往往首先想到維護商品、勞務消費者的權利。現在,普通百姓的金融消費不斷增多,如何保護金融消費者這一重要消費群體的權益,開始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王進誠說,目前的確有極個別金融機構存在不尊重、不自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問題。
一是侵犯客戶存款財產權。銀行與普通消費者打交道最多的是存款業務,相對于有強大資金實力、良好科技手段、專業從業人員的銀行來說,受專業知識和信息等不對稱因素的影響,普通消費者往往處于弱者地位,其合法權益容易受到侵害,如銀行拖延、拒絕支付、扣留利息等。二是侵犯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個別金融機構在推銷金融產品中,片面夸大對產品收益性的宣傳,忽視甚至不向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形成誤導。三是侵犯金融消費者私人資產保密權利。如儲戶存款被冒領,信用卡保密信息被泄露,貸款被挪用等。四是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個別機構向消費者提供服務時,自訂規避義務和違反公平的條款,比如貸款買房必須要辦保險,雖然貸款消費者可以拒絕辦理保險這項強制交易,但這同時也意味著你不能在這家銀行得到貸款。
非法集資活動是當前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最突出的問題。王進誠說,近幾年來經過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有所減少,但尚沒有根除,而且手段花樣翻新,形式更加隱蔽。非法集資活動主要表現為,違法違規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非法吸收資金;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化,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非法集資等。對這些打著“高息”、“高回報率”旗號的非法集資,消費者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貪圖便宜反而容易吃大虧。
金融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該怎么辦呢?
王進誠說,金融消費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到銀行辦理業務,銀行都會出具回執,要認真審查回執內容與自己辦理業務的內容是否一致,并妥善保管,因為這是維護自身權益最有力的證據。如果消費者感到自己權益受害,首先可以與銀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其上級行反映、舉報。由于銀行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都經過監管部門備案審查,凡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都是違反其內部規定的,因此一般情況下都能夠得到妥善解決;對銀行服務收費存在爭議的,可以向行業協會反映;對違法、違規經營問題,可以向銀行業監管部門舉報,銀監局將依照法律、法規對當事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處。消費者也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訴金融機構。
作者:責任編輯 史兆強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