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省招辦獲悉,今年我省高考享受降分照顧的范圍有所調整,在省優干不再享受照顧的同時,首次規定見義勇為的考生在錄取時可以降低分數要求,而取消了省級優秀干部的加分照顧政策。
今年共有八類考生在錄取時可降分,達到一定要求后可降分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這八類考生分別是:一、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在其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二、高中見義勇為的學生,凡受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投檔。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和新聞稿件為準。三、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投檔。四、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向所報考學校提供檔案。五、烈士子女,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投檔。六、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可在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七、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投檔。八、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投檔。另悉,考生若同時具備上述幾項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顧條件,可選最高項,不重復計算。(本報記者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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