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招辦獲悉,教育部批準28所高校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比去年略有增加,我省高校沒有被列入試點范圍。
自主招生,作為高等教育的新生事物而備受關注。試點高校可以按照自主確定并經審核后公示的標準,全面考查學生的素質能力,正確進行綜合評價,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由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今年經教育部批準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28所高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
與去年相比,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西安交通大學6所高校為新增試點院校,去年我省青島大學、煙臺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5所高等學校也參與自主選拔錄取的試點,但是今年在教育部公布的試點名單中沒有我省高校。
據悉,符合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除可經所在中學推薦外,也可以自薦或經過專家推薦,但均須由所在中學提供或確認其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發展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教育部要求參與自主招生的院校要堅持“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總結經驗,積極探索,做到條件明確化、程序規范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教育部要求院校3月1日前,報送本校2004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方案;4月15日前,報送本校測試工作情況及通過本校測試、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學生名單;5月1日起,有關內容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
w ww.chsi.com.cn)上公示;7月31日前,報送本校自主選拔錄取實際結果。
另悉,從今年起,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不再納入自主選拔錄取范圍。(本報記者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