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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電視臺2月6日報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5日發布《最低工資規定》,將從下個月一日開始施行。 《規定》指出,在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除去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所得工資、在夜班、高溫、井下、有毒等特殊條件下享受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違反規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規定》指出,在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除去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所得工資、在夜班、高溫、井下、有毒等特殊條件下享受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違反規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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