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昨發布第一號通告,即日起,從事家禽(雞、鴨、鵝、鴿子等)和野禽(雉鳥、孔雀、鵪鶉、鸚鵡、珍珠雞、八哥等)飼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圈養或籠養方式飼養;飼養鴿子和其它飛禽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放飛。
從事禽類及其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有疫地區調運禽類及其產品,需從其它非疫區調運禽類及其產品的,必須報經當地動物防疫機構審查批準,調入時須進行嚴格的臨床健康檢查和查物驗證,并依法按比例采樣進行實驗室檢測,無異常的方準混群、屠宰、加工、經營和食用。
要加強家禽、禽類產品和鳥類批發、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建立每天消毒制度;禽類及其產品入市前嚴格查物驗證,凡是無有效檢疫證明的禽類及其產品一律不準上市交易;市場內對活禽實行定點宰殺管理,對擅自設點宰殺的,一律取締。(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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