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教育部獲悉,定于6月7日開考的高考將于7月上旬開始錄取,本科層次錄取須在7月31日之前結束,專科層次(高職)錄取應在8月20日之前結束。
據悉今年高等學校招生仍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要根據本地區招生工作的實際,合理安排高等學校錄取批次,原則上同一高等學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可以將同一高等學校的不同專業安排在屬于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并執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相同學費標準。
此外,教育部再一次明確高考錄取的投檔比例,“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等學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省級招辦按高等學校的有關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高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同時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各省級招辦應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本報記者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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