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三年級女孩小倩(化名),偷偷拿走父親的近三千元的辛苦錢用于“交朋友”。
市南區某學校的老師告訴記者,日前學校里有一個三年級的女生小倩從家里偷了兩千多元錢,父母發現以后,她只剩下了二百多元錢。經老師和父母追問,才知道小倩拿這些錢買了很多零食,稱誰跟她玩就給誰零食,有時還直接給錢。
小倩并不是那種不受歡迎、身邊沒有朋友的學生,怎么還會用錢“買朋友”?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教育心理系的左吉玉副教授聽過這個案例之后分析說,小倩只是有比較強的交友愿望,這一點無可厚非,但她采取的手段是不正確的。左吉玉說,小學階段是一個“幫團時期”,這個階段的孩子,希望被團體和朋友接受,這是正常的交友需求,可能小倩屬于交友愿望比較強烈的孩子,所以不滿足現有朋友的數量和范圍。另外,小倩可能在自己的圈子中不是“頭”,希望用這個方式,提升自己的地位和威信。
說到如何引導小倩使用正確的手段交朋友,左吉玉說,一方面家長和老師要教給她一些交友和樹立威信的方式,比如:多學習知識,讓自己的水平高于同齡人,使自己比別的孩子說的話更有分量等等;另一方面家長要告訴孩子注意衛生、形象等問題,使她更受小朋友的歡迎。(記者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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