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報:小洋樓與土坯房
媒體曾披露,在福建省政和縣城東南,有一片十分醒目的“豪宅區”,林立著500多幢“小洋樓”。這些“小洋樓”大都是三至五層,造價二三十萬元,好的要四五十萬元以上。據統計,僅在這個縣城里,已經建造好的“小洋樓”就近1000棟。
是不是政和縣的百姓已經富裕到可以自建“小洋樓”的程度了呢?不是,由于地處閩北山區,加上自然災害頻繁,這個縣長期以來一直是福建省最貧困的縣之一,就在距縣城不到一公里處,農民住的仍然是黃泥黑瓦的土坯房。那么這些“小洋樓”的主人是誰呢?是腰纏萬貫的“大款”?是經營有方的“老板”?還是來此投資的“外商”?都不是!靶⊙髽恰钡闹魅硕际沁@個縣里有實權的干部。其中有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土地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銀行、交警大隊的領導,還有一些鎮的領導、財政所的領導等等。實權干部們的“小洋樓”與貧困農民的“土坯房”———在這個貧困縣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強烈的反差!
據一位經常跑東北地區貧困縣鄉鎮的記者朋友講,在當地找領導干部的家很容易,只要看房子就行———那幾棟最顯眼、最氣派、最漂亮(豪華)的獨門獨院或“小洋樓”,肯定就是那里幾位“頭頭”的“私宅”;而當地普通的群眾特別是農民,許多還住著低矮的舊土坯房。看來,這“小洋樓”與“土坯房”的反差,并不僅限于福建省政和縣,在某些貧困地區還有一定的普遍性。這著實令人憂慮。
我們不能要求貧困地區的領導干部都住“土坯房”,有條件改善自家的居住條件當然無可厚非。但在許多群眾還住著“土坯房”的時候,你卻大興土木修“豪宅”、建“洋樓”,是不是太脫離群眾了?你在群眾中會有威信嗎?你說的話群眾會聽嗎?“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難道就是“造!蹦阋患遥◣准遥﹩?更重要的是“小洋樓”里會不會產生腐?如果按月薪1000元計算,一年僅一萬多元,除去生活費及其他開支,恐怕一輩子也建不起一棟“小洋樓”!那么錢是從哪來的呢?很顯然,那手中的“實權”被“開發利用”了。難怪在政和縣群眾的嘴里那片“豪宅區”被稱為“貪官區”。
貧困縣里看“豪宅”,看到了某些地方干群關系疏遠乃至緊張的根源,看到了腐敗這一“頑疾”在某些地方和單位的普遍存在。如果不能解決這類“小洋樓”與“土坯房”的強烈反差問題,江總書記講的“共產黨員要做‘三個代表’”的要求就會落空,某些領導干部不僅要失去群眾,而且會成為群眾的“對立面”,直至走向墮落!愿這一問題能引起我們領導干部特別是貧困地區領導干部的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