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北區居民宋先生的兒子日前被自家養的寵物狗咬傷后,宋先生見附近桑梓路有一家寵物店可打狂犬疫苗,就帶孩子去打了一針,不久后,孩子出現過敏反應。宋先生經尋問始知,寵物店的獸醫根本就沒有給人打疫苗的資格。
據了解,宋先生的兒子跟寵物狗戲耍時被咬傷,他帶著兒子到一家寵物店注射了一針狂犬疫苗,幾天后,孩子的注射部位開始紅腫,硬結直徑竟達10厘米之大。
接到宋先生的報告后,執法人員檢查了寵物店,發現該店并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具備行醫資格;在其冰箱內還存放有來源不明的濃縮人用狂犬病疫苗。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病人診治用疫苗和接種疫苗一定要到疾病控制機構注射,以免發生意外。(仇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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