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天,家住滄口區的馬先生撥打本報熱線電話稱,他母親每月領取100元的遺屬補助費,和其他遺屬不一樣。他想知道這筆錢的數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記者咨詢了有關部門得知,馬先生的母親所領取的遺屬費的數目符合規定。
據市勞動局生育福利處負責人樓先生介紹,企業職工遺屬所領取的補助費分基數部分和附加部分,總額從70元到120元不等。基數根據遺屬的居住地和戶口分為三類:
居住地為非縣政府所在地的農村、戶口為農業戶口者領取70元;居住地為非縣政府所在地的農村、戶口為非農業戶口者和居住在縣政府所在地的農村者領取80元;居住在市內四區者領取90元。
此外,如果亡者在解放戰爭、抗日戰爭或土地革命期間參加工作,則分別在基數上加10元、20元、30元。
對于事業單位職工的遺屬領取補助費,市財政局社會保障處的陳先生說,非農業戶口者按照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標準,農業戶口者按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標準。(記者閔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