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可以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這些優惠政策的相關內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主要包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但第1年免稅期滿后由縣以上主管稅務機關就免稅主體及范圍按規定逐年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免征1至2年);對其取得的經營所得和勞動報酬所得,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從事獨立勞動服務的自其持有效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3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但第1年免稅期滿后由縣以上主管稅務機關就免稅主體及范圍按規定逐年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免征1至2年);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隨營業稅一同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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