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除夕夜被煙花炸傷致右眼失明 報警后已被立為刑案
2月16日,安徽一30多歲男子在除夕夜被煙花炸傷右眼一事迎來了最新進展。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當事男子小王處獲悉,他右眼被炸傷一事警方已經刑事立案。
小王收到的立案告知書(圖/紫牛新聞)
根據小王提供的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其眼部被炸傷一案,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擬立刑事案件。小王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目前自己還沒有做傷情鑒定,“需要等警方通知的時候再去做。”
此外,小王再次誠懇地向廣大網友尋求幫助,“如果您是在安徽淮南八公山記憶廣場事件的目擊者,或者您在1月28日20點52分左右恰好拍攝到該時段的一些現場視頻,請將視頻發送給我,這些線索對案件調查至關重要,若提供的線索得到警方認可并采用,我定會給予重謝!”
據本報此前報道,安徽一30多歲男子在除夕夜被煙花炸傷右眼一事引發廣大網友的關注。據悉,目前該男子小王右眼球已經被摘除。當地警方對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表示目前還在尋找肇事者。律師則認為,如找到肇事者,其不光要支付罰款,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還認為,肇事者大概率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煙花肇事者給王先生造成人身損害達到重傷及以上的,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