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創!青島以"改"促"治" 實現多項污染物協同減排
青島新聞網7月22日訊(記者 李倍 通訊員 王諾 王濤)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叉車、大型拖拉機……這些在建筑工地、廠礦企業、港口碼頭、田野鄉村十分常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它所產生的大氣污染物往往容易被忽視。為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加快老舊機械的淘汰更新,青島市以重點區(市)和企業為試點,在全省首創以“改”促“治”新模式,實現多項污染物協同減排。
面對高污染 青島千余臺老舊機械亟待治理
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裝配有發動機的機械和可運輸機械設備,適用范圍廣且發動機以柴油為燃料的居多,由于在用機械老舊、使用維修保養不及時、不到位,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油品等原因,導致很多機械在作業過程中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據了解,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的氮氧化物約占移動源排放量的14.6%,相當于機動車的25.8%,成為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
2019年,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多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同年,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進一步明確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范圍以及高排放標準界定的情形。
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三處處長宋敏介紹,“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記編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3.5萬臺,其中,國Ⅰ及以下排放階段機械約1700臺,占比4.9%。由于目前機動車污染治理方面已經全面淘汰國Ⅱ及以下排放階段柴油車,國Ⅲ排放階段柴油車淘汰也正在進行中。面對這一形勢,全面淘汰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勢在必行,而這其中首先要淘汰的就是國Ⅰ及以下排放階段機械。”
改造還是淘汰?多方取經探索用新方法“解題”
機械淘汰是否可以參照機動車淘汰模式呢?據了解,由于部分非道路移動機械殘值較高,而且目前沒有政府補貼,如果按照機動車淘汰模式對國Ⅰ及以下排放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報廢淘汰,淘汰成本較高,也造成資源浪費。
為此,市生態環境局開展廣泛調研學習,多次與國內部分知名非道路移動機械制造企業、發動機制造企業的專家進行座談,探討非道路移動機械改造的可行性,對本地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重點企業進行現場調研,了解機械業主真實想法,為政策制定提供參考。同時,主動借鑒先進地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改造經驗,通過調研發現,邯鄲市作為全國第一個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改造的地市,允許殘值較高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自愿更換滿足國Ⅲ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并在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之外,禁止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重點使用單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在學習經驗和調研座談的基礎上,市生態環境局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重點區(市)和企業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改造試點工作,探索通過更換發動機將國Ⅰ及以下排放階段機械升級為國Ⅲ排放階段的方式,推動老舊機械淘汰更新,在達到治污要求的同時最大限度保護機主利益。
政府參與:制定政策鼓勵自愿 為機主算好“治理賬”
青島膠州市登記排放階段為國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308臺,自今年4月以來積極開展改造試點工作。通過制定政策、部門聯動、廣泛宣傳等多方面,引導機主主動參與升級改造。
制定《膠州市國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試點工作方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各部門職能分工。將國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對發現使用國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關責任單位予以扣分,嚴格落實部門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各部門“管行業管環保”的主觀能動性。借助行業協會、發動機再制造企業等優勢,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同時,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平臺開展動員宣傳,從升級改造的必要性和成本節約、使用風險等角度,幫著機械業主算好“治理賬”,提高機主對升級改造工作的支持和認可,增強機主主動申報參與升級改造的積極性。
改造中,通過加強政策引導,根據自愿原則,允許國Ⅰ及以下排放階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通過更換國Ⅲ排放階段發動機升級為國Ⅲ排放階段。有意愿升級改造且具備改造條件的機械,機主可與具備資質的改造企業簽訂協議實施改造。升級改造允許使用再制造發動機,并與新生產發動機享有同等使用權益,改造后機械應達到國Ⅲ排放標準并取得排氣檢測合格報告。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了讓改造機主少跑腿,取得排氣檢測合格報告的機械可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在全省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系統中將原‘環1’開頭環保號碼升級為‘環3’開頭,原編碼不變,系統中備注“改造”后,將重新進行噴碼。而且改造后的機械享有與其他國Ⅲ排放階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同等的使用權益。”
膠州市目前登記排放階段為國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308臺,現已完成國Ⅰ及以下排放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改造15臺。根據機械排放量計算,如果全部308臺國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完成改造,預計顆粒物、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可分別減排62.1%、53.2%、72.0%、42.2%。
企業先行:實施分類改造 實現“經濟、環保”雙贏
政府參與,企業先行。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擁有氧化鋁氣力卸船機、輪胎吊、門機、吊車、叉車、拖車等各類港口機械300余臺。企業主動提出改造試點,項目總投資355余萬元,通過對機械工況的全面檢測,采取加裝、更換、維修、報廢等措施分類改造,實現多項污染物減排分別達到60%以上。
改造中,市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大港分公司將42臺國Ⅰ排放階段機械通過更換發動機升級為國Ⅲ排放階段,另有1臺國Ⅰ排放階段吊車拆除柴油發動機,改造為市電直供電動,徹底實現“零排放”,升級改造后的機械排放均達到排放標準。
截至目前,大港分公司已完成全部國I非道路移動機械改造,通過對已完成改造的機械進行減排效果測算,顆粒物、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分別減排68.9%、36.5%、68.3%、32.9%。
大港分公司安全技術部副部長孫勇介紹:“通過升級改造,公司機械整體排放標準和作業效率大幅提升,減少了設備作業過程的運行故障率。機械進行改造成本合計約280余萬元,如果全部購新需要花費近5400萬元,經濟成本節省了94.7%。真是既經濟又環保!”
總結經驗 持續推進“治污減排”
從試點情況來看,國Ⅰ機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約為國Ⅲ機械的2-4倍,通過更換國Ⅲ排放階段發動機將國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為國Ⅲ排放階段,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同時,可大幅降低機主成本,機主也比較容易接受,因此對青島地區目前來說,升級改造是實現高排放老舊機械淘汰治理的一個有效途徑。
“以改造堆高機為例,如果將一臺國I堆高機報廢并購買一臺國Ⅲ堆高機需160萬元以上,而改造一臺堆高機發動機僅需17萬元,節省成本在90%左右。挖掘機的改造也是如此,根據噸位的不同,比購買新機節省成本60%-94%,噸位越大節省比例越高。”宋敏介紹。
據悉,下一步青島市將繼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改造工作,引導在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換發動機,鼓勵輕型非道路移動機械實現電動化替代,有效減少排放。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執法監管,嚴厲打擊使用超標排放機械的行為,督促機械使用者規范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通過“治污減排”,推動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