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甩客"最高罰款2000元 青島出租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青島新聞網6月16日訊(記者 丁淑華)6月15日下午15時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膠州灣隧道口發現兩輛出租車前后停靠,乘客正在換車,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出示證件,進行執法檢查。經調查,車牌號為魯BT1615的出租車駕駛員從青島火車站西廣場拉乘客到黃島三里小區,在隧道口處以少收十元隧道費為由,將乘客倒至另一輛出租車上,構成途中甩客。事實清晰,證據確鑿,該車駕駛員承認違法違規事實。依據今日起正式實施的《青島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該車駕駛員將面臨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今年6月份以來,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把新《條例》宣傳活動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載體,在青島火車站、青島火車北站、青島長途汽車站等交通樞紐站點,前海一線景區、轄區醫院、商圈等重點區域,向廣大市民、出租車駕駛員發放《條例》明白紙、彩頁等宣傳材料;設立法規咨詢臺,宣講營運服務規范以及違反條例規定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通過執法站點宣傳欄,營造普法濃厚氛圍。
下一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圍繞民生領域十大攻堅行動,加大出租汽車行業執法力度,重點查處網約車平臺對注冊車輛把控不嚴、違規給無營運資質的車輛派單問題,以及出租車司機拒載、繞路、服務態度不佳、不按規定收費等情況。同時,結合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完善不罰、輕罰清單,推行“說理式執法”,切實增強執法公信力。在此,也提醒出租汽車從業人員樹立守法經營、文明服務的觀念,提醒廣大市民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選擇合法合規車輛出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