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增15種!青島定點醫院和特供藥店"雙渠道"供藥已達59種
青島市醫保局日前通知,自3月1日起,新增15種國家談判藥品實行“雙渠道”供藥。至此,青島市定點醫院和特供藥店“雙渠道”供藥藥品達到59種,切實解決部分藥品“購藥難”問題。
為解決部分藥品在定點醫療機構配備不足、購藥渠道不暢通等問題,自2017年起,青島市對“治療必需、療效確切、價格昂貴”的部分藥品陸續納入目錄內特供管理,實行定點醫院和特供藥店“雙渠道”購藥。2019年,44種納入目錄內特供管理的藥品,共發生藥費約6.47億元。其中,通過特供藥店購藥費用約6.1億元,占比94%,為百姓購藥、用藥提供極大便利。2020年3月1日起,市醫保局又遴選15種新增國家談判藥品實行“雙渠道”供藥,進一步推動國家談判藥品落地實施,將政策紅利實實在在釋放給參保患者。
為更好地保障群眾用藥需求,在實施“雙渠道”供藥的同時,全市醫保部門將加大對定點醫藥機構在國談藥品配備、使用和結算價格等方面的動態監測。督促各定點醫療機構充分考慮患者用藥需求,及時采購相關藥品,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藥占比、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等為由限制國談藥品的配備和使用。同時,及時調整國談藥品醫保結算價格,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醫保支付標準,保障參保患者正常用藥結算。
參保患者選擇在特供藥店購藥和聯網結算的,可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提交申請。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工作人員對相關病例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并通過手機APP上傳備案信息、選擇購藥藥店。備案成功后,參保人即可攜帶經確認的病歷和處方到特供藥店購藥、聯網結算。另外,疫情期間,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病情將參保患者門診大病單次取藥量暫時放寬到3個月,減少患者購藥次數,保障群眾健康安全。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