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李某在嶗山區紫樾尚府墻外綠化帶亂倒建筑垃圾,違反了《青島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被中韓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依法立案處罰。
當天,執法人員巡查至嶗山區紫樾尚府西側時發現,小區外綠化帶區域現場疑似有挖掘機作業,因近期該區域未接收到施工通知,執法人員立即現場查看。“住手!你們怎么亂倒建筑垃圾,這是違法的”原來,挖掘機并不是在施工作業,而是正在向綠化帶內亂倒建筑垃圾。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并將挖掘機暫扣。
經調查巡查,李某主動承認了違法事實,同時表示積極配合執法調查。根據《青島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為此,執法人員責令李某第一時間按規定將隨意傾倒的建筑垃圾進行清理,并對其違規行為處以行政處罰。
近期,中韓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將進一步加強巡查管控力度,嚴厲打擊擅自傾倒行為。在此,呼吁相關從業人員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禁亂排亂倒垃圾,共同維護優美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