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3月23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山東省將組織開展2021年工業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培育企業申報工作。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研發投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山東省工業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培育認定工作指南》的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照要求提交申報材料至所在市工信部門。經專家綜合審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擬認定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認定;符合條件的培育企業納入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培育庫,本著“成熟一批、認定一批”的原則進行重點培育。入庫企業不對外公布。
申請條件:
一、申報主體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中小型工業企業(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基本條件詳見《工作指南》。
(二)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培育企業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具有自建研發中心,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萬元,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5人;
2.在所處行業技術領域里,工業企業目前獲得的有效自主授權專利不少于5項,其中有效發明專利至少1項;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目前獲得的軟件著作權不少于5項;
3.2020年度機構研發經費支出不低于30萬元。
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2.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3.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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