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科技局發布關于對《青島市科學技術局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補助資金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市將在市財政科技專項資金中安排科技和金融結合補助資金對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各類科技金融機構給予補助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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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內容和方式
投資機構以自有資金或管理的基金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按投資金額的1%給予補助,單個機構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
商業銀行每新增1家貸款額度超過100萬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定向用于科技金融業務營銷支出和業務人員費用補助等。
保險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保險產品的,每新增1家投保額度超過10萬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定向用于科技保險業務營銷支出和業務人員費用補助等。
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科技保險產品的,最高按年度保費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
申請條件
申請補助的投資機構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在青島市注冊,從事創業投資業務的投資機構、投資管理機構或有限合伙企業;
(二)具備中基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所需條件;
(三)已完成實際投資,即資金已投入被投資企業;
(四)對企業的投資須為新增注資,不含股權轉讓。
申請補助的商業銀行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在青島市注冊,正常開展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商業銀行補助原則上以在青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或分行為申報主體。設有科技支行的,可以支行作為申報主體獨立申報,該支行的科技信貸金額不重復計入所屬總(分)行。
申請補助的保險機構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在青島市注冊,正常開展業務的保險機構;
(二)開展國家確定的科技保險業務和結合青島實際開發的特色科技保險業務;
(三)保險機構補助原則上以保險機構區域支公司為申報主體,不具備法人資格但獨立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營業部可以分公司為申報主體。
申請保費補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在青島市注冊,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購買在青注冊保險機構的科技保險產品。
(三)保費補助原則上以購買科技保險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申報主體。
申請程序
申請補助或獎勵的科技金融機構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年根據通知要求定期前向科技金融服務機構提交補助申請。科技金融服務機構對各金融機構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送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對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的審核意見核準認定后發放補助。
申請補助的金融機構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應提交的材料:
(一)投資機構
1.補助申請表;
2.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明細表;
3.營業執照;
4.機構在中基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證明材料;
5.投資協議等證明投資行為的文件;
6.被投資企業出具的驗資報告等資金投入完成的證明材料。
(二)商業銀行
1.補助申請表;
2.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明細表;
3.營業執照;
4.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簽訂的貸款合同、放貸憑證等證明材料。
(三)保險機構
1.補助申請表;
2.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保險明細表;
3.營業執照;
4.科技型中小企業投保科技保險的保險單、發票等證明材料。
申請保費補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應提交的材料:
1.補助申請表;
2.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科技保險明細表;
3.營業執照;
4.投保科技保險的保險單、發票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