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3月3日訊(記者 丁淑華 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減少與他人接觸,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很多人選擇騎電動自行車出行。但是,在車少人少的道路上騎行,很多騎行者卻忽視交通安全,在路上做起“逆行者”,出了事故不但撞了別人還傷了自己。
2月22日上午11點20分左右,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泰山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動車與一輛轎車相撞,電動車駕駛人受傷。
接到報警,交警立即趕往現場,好在事故中并沒有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當交警趕到現場的時候,電動車的駕駛人已經被送往醫院檢查。而在現場的轎車車主王先生向交警描述了事發時的經過。當時王先生開車從停車場出來,速度很慢,自己正要進入機動車道的時候,一輛逆行的電動車撞了上來。據了解,電動車駕駛員趙先生已經送往醫院檢查,傷勢穩定。交警隨后查看監控來調查事發經過。
通過監控視頻可以看到,當時王先生開車出了停車場,雖然車速很慢但是當逆行來的電動車過來的時候,私家車并沒有及時的避讓。交警根據現場情況解釋說,王先生開車進入機動車道的時候,經過非機動車道,屬于借道行駛,應該避讓非機動車道上正常正確方向行駛的車輛。但是電動車屬于逆向行駛,也是有一定的責任的。交警因此判定,雙方都有同等的責任。
趙先生稱,他當時也是心存僥幸心理,認為疫情防控期間,道路上車少人也少,為了抄了個近路就逆向行駛了,承認自己的確是違反交通法規。
交警稱,電動車屬于非機動車,因為違章不會被電子監控設備抓拍,所以電動車隨意闖紅燈、走快車道和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司空見慣,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也屢見不鮮,也提醒廣大的市民,在出行的時候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安全出行,珍愛生命。交警部門也將不間斷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違章行駛查糾活動,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文明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