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環保局發布消息稱,《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正式出臺,根據《方案》,今年青島市在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黃島6區開展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工作,以各區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改善情況為考核指標,建立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機制。某區每有一項污染物年均濃度惡化的,該區向市級財政繳納生態補償金100萬元,每多惡化1微克/立方米,多繳納10萬元。
????霧霾成關注熱點難點
????霧霾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和難點,環境空氣質量難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潔凈空氣的迫切需要,影響全社會對宜居幸福城市的認同。大氣污染防治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采取經濟、技術、法律、行政等綜合措施,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從區域發展角度看,一個區域要保護空氣質量需要放棄污染較重的產業項目,相應會降低經濟發展速度,甚至降低經濟收入,要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也要投入大量資金用于污染防治。由于環境空氣具有流動的特點,一個區域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也會使周邊區域受益。反之,如果一個區域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環保投入不足,經濟發展很快,收入增加,但是空氣質量惡化,對周邊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也會造成損害。因此,按照“誰改善、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態補償制度。我市對此出臺《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
????補償金額這樣計算
????根據該方案,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額如何計算?生態補償金按照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兩項污染物年均濃度變化情況分別計算。某區每有一項污染物年均濃度達到改善目標的,青島市級財政給予該區生態補償金100萬,每多改善1微克/立方米,補償金增加10萬元。某區每有一項污染物年均濃度惡化的,該區向市級財政繳納生態補償金100萬元,每多惡化1微克/立方米,多繳納10萬元。《方案》要求,各區獲得的補償資金,必須統籌用于本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資金使用方案報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備案,由市青島財政局、市環保局對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各縣級市暫不開展
????2014年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工作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開展,各縣級市暫不開展。主要原因是: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依據區域空氣質量的改善情況。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青島市區從2013年開始實施國家新空氣質量標準,相應按照新指標開展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各縣級市2014年開始實施。各縣級市2013年和2014年采用不同的監測指標,無法衡量2014年的改善程度。此外,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在青島市是首次實施,需要不斷完善,2014年先在市區開展,可以起到探索試點作用,下一步將視情況適時擴大范圍。
????考核PM2.5和PM10兩項
????《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將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同比變化作為考核指標,而青島市只考核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兩項污染物,據悉,這是結合青島市實際情況確定的。2013年青島市區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分別為54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分別為66微克/立方米、107微克/立方米,均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分別為35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是青島市的兩項主要污染物,因此只考核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兩項污染物。
????根據 《青島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綱要(2013-2016)》的目標是到2016年,青島市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分別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左右。按照這個目標,青島市局確定了2014年各區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需達到的目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