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近日,我市發布《青島市八大關風貌保護區管理若干規定》。東至太平角六路,南至海岸線,西至匯泉路、榮成路,北至香港西路的區域被稱為八大關風貌保護區。按照規定,八大關風貌保護區內房屋出售、抵押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當按規定及時到市國土資源房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屬文物保護單位的,應當依法事先經文物部門審查同意。規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4月30日。
保護區內招標找物業
八大關風貌保護區內的園林綠化養護、環境衛生保潔、居民樓院保潔等工作實施物業化管理。物業化管理單位由市南區政府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管理區域內的物業化管理工作。單位樓院內的園林綠化養護、環境衛生保潔由產權所有人負責,并應達到相關標準。
保護區里不能養家禽
八大關風貌保護區內禁止擅自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禁止擅自改變建筑的庭院圍墻、庭院綠化;禁止擅自改變建筑使用用途,在建筑立面上增加門窗洞口、安裝廣告牌匾等設施;禁止擅自砍伐、移植、破壞樹木;禁止破壞綠地或者擅自占用綠地;禁止飼養家畜、家禽;禁止損壞公用設施。
房子裝修前先看級別
八大關風貌保護區內建筑分為一類建筑,指依法確定的文物保護單位;二類建筑,未評定為文物保護單位、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但是建成年代較早、具有保護價值、與文物保護建筑及周邊環境比較協調的建筑物、構筑物;三類建筑,指質量較好的上世紀后期建筑。一類建筑和二類建筑為重點保護建筑,禁止改動建筑立面、內部平面布局、有特色的室內外裝修等保護要素,禁止架設各類管線及箱體,室外箱體應當放置在庭院隱蔽處,并采用綠化遮擋隱蔽。三類建筑為一般保護建筑,經有關部門批準建筑內部可以做適當的裝修。
八大關風貌保護區內多業主房屋和公用庭院圍墻的維護保養責任由業主按其所占比例協商解決。建筑維護保養責任人應當保持建筑立面及庭院圍墻的干凈整潔,定期對建筑立面和庭院圍墻進行清洗維護。(記者 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