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只要企業管理得好,政府就獎你10萬元資金。記者昨從市政府有關部門獲悉,日前,市政府印發《青島市企業管理獎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從今年起,我市將設立企業管理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企業獎和管理創新成果各5個,每個獲獎企業和管理創新成果將得到10萬元資金獎勵。該“辦法”將于2013年4月1日正式生效。
據介紹,青島市企業管理獎是市政府在企業管理領域設立的最高獎項,整個推薦、
根據“辦法”中的評審標準,企業資產、營業收入、利潤、上繳稅金等仍是“第一標準”。“辦法”規定,授予市企業管理獎的企業近年來發展速度快、效益好,企業資產、營業收入、利潤、上繳稅金等主要指標居全市同行業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力。在企業技術創新方面,“辦法”也做出了詳盡規定,要求獲獎企業必須在技術開發費和技術改造方面投入較大,近3年企業每年據實列支的技術開發費原則上達到銷售收入的4%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到6%以上);原則上擁有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名牌產品或馳(著)名商標。
“辦法”規定,獲獎企業必須大力推進節能管理,發展循環經濟,防治環境污染,完成了節能減排指標和任務。在企業勞動關系方面,要求職工全員簽訂勞動合同,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無拖欠職工工資,未發生欠繳“五險一金”等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獲獎企業還必須重視企業文化建設,凝聚力強,企業能夠依法按照職工工資額的15%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并在近3年內無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記者 官華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