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13年清明節放假調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調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月6日(星期六)為公休日,4月7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4月5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節日期間,各區市、各部門、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保持通信聯絡暢通。遇有突發事件,要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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