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曾一次性交給父親王大爺5萬元贍養費,并書面約定不再承擔其他贍養義務。前不久臥病在床的王大爺因急需用錢,只好將小王告上法庭。
????海淀法院上午通報,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后,經法官調解,小王同意向父親支付醫療費3萬元,并每月支付500元贍養費。
????王大爺的兒子小王40歲結婚那年,在兒媳的慫恿下與父親達成協議,一次性支付王大爺5萬元,王大爺的贍養義務將由小王的妹妹一人承擔。
????去年,王大爺因心臟不適一直臥床不起,女兒剛大學畢業,工作尚未穩定,小王曾經支付的5萬元早已花完,手術費、醫療費讓王大爺憂心忡忡。
????王大爺要求小王承擔一定的醫療費和贍養費,小王則稱贍養義務已經“買斷”,不會再支付任何費用。
????后王大爺將小王告上法庭,法院最終判決支持王大爺的訴訟請求。小王仍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王大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階段,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小王支付醫療費3萬元后,贍養費由年支付5000元變為月支付500元。
????法官說法
????海淀法院的張曉瑋法官表示,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一種法律上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之間不能夠以協議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來免除。上述一次性“買斷”協議不符合法律規定,故法院支持王大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