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精神病”的情況在全國屢屢發生,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精神衛生法草案”引起關注。草案規定,精神病人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礙、是否需住院治療,應由精神科執業醫師嚴格依條件和程序作出判定。昨日,記者從市精神衛生中心獲悉,沒有精神病卻被當作精神病送到該中心接受治療的人也不在少數,每個月至少要拒收四五名被家人或者其他人送來的“假精神病患者”。
案例 正常妻子“被精
神病”
“5天前我就剛剛拒收了一名被家人送來要住院接受精神治療的女市民。 ”昨天下午,市精神衛生中心心理專家李紀祝告訴記者。
“一來到門診,這名張先生就說妻子李女士總是平白無故地懷疑自己在外面有別人,經常和他大吵大鬧,得了精神病,要求讓妻子住院治療。但李女士卻一口咬定是丈夫有外心,說自己根本沒病。 ”李紀祝說,他立刻給李女士做了心理測試等一系列檢查,發現她只是情緒低落,有輕微的抑郁,并沒有嚴重到要住院治療的地步,更沒有患精神病。
得知檢查結果后,令醫生出乎意料的是,張先生并沒有半點喜悅,反而堅持說妻子得了精神病,說怕拖延時間病情加重,并一再要求讓妻子住院治療。 “丈夫的這一表現讓我們都覺得事情挺蹊蹺,于是建議張先生讓妻子的直系親屬來醫院說明情況,在聽取了他們的意見后,再決定收不收治她。 ”李紀祝說,兩天后,李女士的姐姐和夫婦倆一起來到了醫院。醫生告訴她李女士情緒不好,最好到醫院的心理咨詢中心接受心理咨詢,家人也應該多開導關心她。
李女士的姐姐聽到后,流著淚說,她就知道自己的妹妹根本沒得精神病,妹夫在外有第三者的事她們家人都知道,自己的妹妹是被丈夫折磨得情緒不好。張先生要把自己的妻子送到精神病院根本就是別有用心,就想甩掉包袱,去外面瀟灑。真相大白后,張先生一言不發地離開了醫院。
調查 “被精神病”每月都有
“像李女士這樣被自己丈夫當做精神病患者的人不在少數,還有許多人被自己的親戚送到醫院說是得了精神病。 ”市精神衛生中心社會防治科主任王立鋼說,特別是最近幾年,因為種種原因,這樣的情況更是越來越多。如今,幾乎每個月都要拒收四五名沒有精神疾病卻被家人說是精神病患者要求住院的“被精神病患者”。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被精神病’的情況絕大多數都發生在夫妻之間。少數發生在親戚和外人之間。 ”王立鋼說,如今心理中心的醫生們遇到市民送配偶來住院的時候都特別注意,很擔心有人因為各種不可告人的目的將配偶“強制性”地送到醫院來接受精神病治療。
規定 是否精神病要過“兩關”
王立鋼說,收治精神病患者是非常嚴謹的,為了防止出現正常人“被精神病”的情況,市精神衛生中心每收治一名住院精神病患者,都要經過“兩道關”。首先是現場心理測試診斷關。在接診現場,由專家從感官反應、心理素質、生活自理能力等幾個方面對送來的“精神病患者”進行至少30分鐘的判別,確定符合收治標準之后才能接受入院。其次,如果當事人表示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而陪同家屬只有配偶的話,則要求當事人的直系親屬前來醫院進行情況說明,進行二次確認。如果直系親屬反映的情況也表明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才能收治入院。(記者 田璐 實習生 房婷婷)
律師說法
防止有人“借名”牟利
法律規定重型精神病患者并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在患病期間,患者的財產由患者的監護人處理。所以將自己原本正常的配偶或是親屬強行送進精神病院的監護人,背后的目的不外乎是為了趁機牟取他人的利益。那么法律如何阻止這類事情發生呢?山東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明來說,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一般不止一個,當其他監護人發現有人想趁機謀取患者的財產或其他利益時,可以提出異議,向法院提出訴訟,變更其監護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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